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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024-11-19 22:06:01策划方案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一

20xx年7月6日,呼兰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刘博参谋到我超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我超市存在的消防隐患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随后组织超市的部门经理及安保人员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进行了全体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

我超市对刘博参谋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所指出的火灾隐患问题及超市超市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火灾隐患

1、库房与卖场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

2、防火卷帘电机设置保护破损

3、自动灭火设施不能试验,且喷淋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4、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

5、安全出口堵塞

6、一层快餐区使用液化气钢瓶

7、未设置机械排烟

8、防火门损坏

9、室内消火栓设置在精品屋内。

二、整改方法及整改实现

1、库房与卖场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一事,我超市在五月份进行了卖场改造,经营面积扩大为大单购物的消费者方便已设大单购物专区。

2、防火卷帘电机设置保护破损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购买防火板重新设置,刷防火涂料重新保护,在整改期间我超市会在营业时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安排两人不间断巡查,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3、自动灭火设施不能试验,且喷淋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公司,自动灭火设施已可以试验,由于现在喷淋内有消防用水,是需要与物业沟通,且购买材料将原有向下喷淋形式更改为向上喷淋。

4、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在现有卷帘门处接装一处防火门做为消防安全出口,把防火卷帘门改为二步降防火卷帘门,彻底解决超市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将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工程视为重点工程。

5、安全出口堵塞一事已解决完毕,对堵塞安全出口的货物全部清除,并对责任人进行开除处理,就此事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培训,今后坚决杜绝类似安全出口堵塞事件。

6、一层快餐区使用液化气钢瓶一事,已将快餐区更改为卖场,正在购买消防设施,近期全部安装,保证消防安全工作。

7、未设置机械排烟一事,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将现有排烟设施与消防控制器做联动,并安排专人在营业期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两人不间断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并尽快整改。

8、防火门损坏一事,我们已联系消防建筑工程公司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消防安全工作。

9、室内消火栓虽在精品屋内,但我们安排专人每小时每户查一次,精品屋不安装门,不准遮挡消火栓,灭火器。

我超市在整改过程中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期间超市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每月对员工做一次培训,让全体员工具备并熟练掌握消防刘参谋提出的“五个第一时间”及“四个能力”的相关知识及要求,每季度做一次消防演练,让全体员工能够保护自己,帮助家人学习消防相关知识及要求,并加强巡场次数,每一小时对超市内部巡查一次,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我超市将严格遵守消防各项法律法规。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__)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三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广大师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近期部署,我校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做到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按照港区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重点

以校舍、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1.要加强治安、巡逻、门卫三位一体的人防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校园保卫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保安器材。加强校园巡控,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秩序管理、交通控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师生等工作。进一步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关键部位全覆盖。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门(楼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中小学

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预约制度和外来车辆检查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楼宇)。要做好假期暂时不使用的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的管理和巡视检查。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各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正常运转,确保消防值班到岗到位,确保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电磁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正常有效。

4.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师宿舍、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配电箱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或伪劣电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保卫工作情况;

(八)公寓安全及管理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1、学校制定方案,组织好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

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

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四

为了做好20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20xx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定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参营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参营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出站,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查工作,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查,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查,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

五、晚上22:00到次日6:00前禁止参营车辆在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

六、和参营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8座以上客运车辆按时按装GPS。

七、在重大雪疑等自然灾害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止参营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查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五

为深刻吸取燃气领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建设,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

一、总体目标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率100%,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系统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率达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95%,防雷设施检测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作业票”管理率100%,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管理台账建立率100%o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执法检查全覆盖,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实现域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域外液化石油气非法输入得到有效遏制;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编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

1.管道企业(4家)。重点排查治理城市输供气管网设施、管道管线老旧、破损、占压,城市门站、储配场站、调压站设施设备老化泄露等安全隐患。

2.CNG(LNG)加气站(5家)。重点排查治理储罐区、加气机及安全设施设备防静电装置,特种设备、防雷设施设备检测检验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加气车辆、载客加气、超压充装和超压储气、给不合格钢瓶加气、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违规行为。

3.液化石油气储运企业(2家)。重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储罐、残液罐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压力上限报警装置、气相管紧急切断装置、储罐底部高压注水连接装置缺失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城镇燃气商业用户。

(1)液化石油气用户: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残液是否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单位)回收等。

(2)天然气用户: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燃气软管接头是否固定,软管长度是否不超过2米和不穿墙;天然气泄漏时,是否杜绝火源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和关闭燃气具的开关和燃气表前的'阀门;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的安全型燃气具和长寿命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新型铠装软管)。

(二)监管层面。各镇(街道办)、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安全监管台账,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工作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域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配送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燃气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切实将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办)〕

(二)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三)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四)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针对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存在的问题,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识。〔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办)〕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全覆盖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X月1日至X月30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整改各自在燃气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根源性问题,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执法检查阶段(X月1日至X月15日)

市政府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不定时执法等形式,对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15日至X月31日)

市、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于X月2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所在部门和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市政府安办。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于X月3日前报市政府安办,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和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于X月23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将对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问责追究。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告诫。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燃气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运用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要公开曝光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问题有奖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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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六

根据监理公司要求,在X月底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各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指示精神,工程项目监理部结合现场实际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提出整改部署和安排,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彻底排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保证工程能顺利完成,并预期安全目标能得到实现。

一、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建筑法》、《安全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统一思想,把握安全标准的准绳,在安全意识形态上来个彻底的转变。

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有效的运转,充分发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的有职、有权、有责,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奖励机制,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施工组织,特别要组织好交通工作。在桥梁施工中,交通组织工作,是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既要保证交通的畅通,又要保证生产施工的顺利,有序地进行,要求各项目部、各级领导、各班组要充分重视交通组织的安全,依据法律、法规,作好各种标示、警示、围堵工作,夜间警示灯要合理设置,保证使用的完好率,为交通安全充分发挥作用。施工中要组织好行人的疏导和引导工作,禁止杂散人员和行人窜入施工现场。

四、开挖爆破是项目部的重要危险源,它涉及到人身、桩孔及地下设施管线、管网的安全,各项目部要合理科学,有序地组织,健全爆破组织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爆破前要设专人组织指挥,指挥人员要佩带袖标,手执红旗,口衔口哨,要全方位地目视四周,决不可有丝毫疏漏和半点疏忽,爆破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和切实可行性,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地下构筑物、管网,该设防护的要予以充分重视,保证社会秩序稳定人员安全。

五、施工挖孔,井口要设有钢筋焊制的栅栏或其他围栏,作业人员要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人员上下井要有专用爬梯,决不可用辘轳或提升机升降,护壁要根据设计要求做好护壁支护工作,该支护的决不可放任自流,偷工减料。井口覆盖要严格控制,采用的木方要达到12×12cm,木板要达到5cm厚,覆盖要严密,特别是待验井孔的掩盖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浇筑成桩的桩孔要覆盖严密且要有围栏。

六、临时用电,施工用电始终贯穿本项目整个施工过程,要求作好,做的标准。消除临时思想,一切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和操作,外线防护该架设的要架设,该埋入的要埋入,杜绝把电线捆绑在金属器件上,导线截面要满足荷载过流面积,决不可过载运行,施工用电要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开关要用透明控制开关,现场的配电箱开关已是过期弃废的元器件,要用新的并符合要求的电器配件,必须彻底更换。

七、井下照明要用24V安全电压,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应超过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状态,施工用电要保证一机一闸一漏,对每个配电箱要有接零保护线,绝不可一闸多机、在漏保前接线。要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各项灵敏度是否有效。

八、电焊机、空压机,电焊机一次接线不应大于5m,二次搭地零线不允许用钢筋代替,电焊机电线盒要有箱盒,不可裸露。空压机接线要符合要求,要有保护罩,要逐个检查验收,确保每个空压机均设有安全罩。

九、扒杆提升机,扒杆提升机着地脚要有锚地桩且牢固,必要时应设有砼地桩锚,升降绳要保证完好率,破断程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提升挂钩要有锁扣,挂钩摩擦厚度不应超过钩径的1/10。

为迎接国家安全检查团的到来,使本项目顺利通过安全检查,要求各项目部积极组织配合,分别组织现场安全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方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条整改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班组要能使他们受到深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最后,要全面做好一次安全排查的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交安全排查总结报告,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工作,要求在XX月X日前完成。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七

一、电气火灾和爆炸发生的原因

1.1外部自然环境

企业的各种生产生活场所中,存在着许多的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石油、化工、煤化、涂料等生产单位尤为突出。磷可以自燃;炸药类物品接触到火源即可爆炸;可燃气体、粉尘或化纤接触火源就容易着火;罐装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容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

1.2电气设备自身

电气设备发热主要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引起的。根据焦耳定律Q-rR£可知,电流通过导体所产生的热量跟电流的平方成正比。实际情况下,导体的电阻虽然很小,但是客观存在,势必会将一部分电能转化为热能,使得导体温度升高,同时通过热传递加热周围的其他物质。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总是要发热的,但如果其最高温升(设备运行的最高温度减去环境温度)在允许范围之内,就不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气设备在运行中过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短路。电气短路是指在正常电路中电势不等的两点直接或间接接触。

(2)过负荷。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过负荷运行不但会缩短其使用寿命,还会影响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性。

(3)接触不良。接触不良主要发生在导体的连接处。

(4)散热不好。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都会考虑一定的散热和通风措施。

1.3电弧和电火花

电火花是在线路接通或断开的瞬间由于绝缘介质被击穿而产生的打火现象,大量的电火花汇集在一起就形成了电弧。电弧和电火花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或发生故障时都会产生电火花。

二、防止电气火灾和爆炸的措施

为了防止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发生,可以根据其发生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主要包括:消除可燃易爆物品,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对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确设计、合理选型、精心施T;生产使用过程中注重对线路、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建立完整的接地、除静电系统等。

2.1消除可燃易爆物品,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

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仓库、装卸设施要远离各种可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生产用的爆炸危险物料必须限量、分类储存;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报警、排除险情的装置;易爆炸危险场所。

2.2对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确设计、合理选型、精心施工

根据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和技术特点合理选型。

2.3注重对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了保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确保其T作电压、电流、温度、载荷等参数不超过允许范围,同时要加强对线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4建立完整的接地、除静电系统

保护接地是保障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常用措施。静电感应能够引发电火花,所以在油罐区等特殊场所要设置除静电设备。

三、结束语

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但是企业通过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提高员工防火防爆意识,就能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企业生产的不断追求。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八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站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我站实际情况情况,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范围

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

2、内容

(1)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排查辖区航道上桥梁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市处、县局汇报。

(2)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排查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发现安全隐患是电力公司向电力公司发函督促整改,是电信或者是联通的向责任单位发函督促整改。

(3)排查航标正位及发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排查车船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驾驶人员是否按章操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排查站内部防火防盗防漏电及门面房防火防漏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组织机构

我站成立由处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航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市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内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制定整改计划。

2、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月底)。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集中整改,能整改的在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在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帐,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监控,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妥善处理,真正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和落实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落实监管主体,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运输单位无相应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使用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有效运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全面辨识评估管控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深入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厅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对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督查检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分工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推进落实。

(一)部门责任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安全生产专职责任,要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台账,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企业责任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自查自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监管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台账,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企业自查与属地摸排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企业自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行业排查整治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建立企业自查台账。企业自查台账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真实性进行甄别核实,汇总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逐级摸排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上报台账和属地政府摸排出的企业台账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行业企业排查台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查验工作质量,并随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区企业数量和监管人员力量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汇总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处置,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政府摸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要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导,并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讲评约谈等方式进行强力推动。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十

为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类。公司针对每年的黄金周、汛期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2次以上。

(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查现场、查运行车辆、查运行路线,查驾驶员资格、动态状况,相应监督监控安全设施、安检程序、安检设备,检查制度、管理制度等。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的职责:

(1)掌握本公司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及时掌握各条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天气、客流量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

(5)确保车况良好和随车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6)了解驾驶员的资格、动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公司技安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改措施。

4、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

(1)对安全隐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消除隐患。

(2)安全检查员要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做到有措施、有报告、落实专人进行。

(4)整改是否达标,是否可以恢复运输,必须由分管经理、安全股长和检查员签字后方可恢复: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运输。

(5)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填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公司采取措施,落实专人加强管理,将发现的隐患排除。

(6)《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公司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期整改完毕,并提出整改完成报告

(7)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填制《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5、违规处理措施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根据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