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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2025-03-09 22:36:01策划方案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篇一: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期创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三、创建标准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5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篇二: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4月15日,“十星级文明户”在全镇进行表彰。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村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①通过村民自评,村民户代表互评,村支部评选,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并在全村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评选办。②镇评选办对村支部推荐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初审、评比,并评选出拟推荐“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在全镇范围予以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上报“十星级文明户”名单。③镇评选办收到各村上报名单以后,进行初评,将符合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提交镇党委审批。

3.全镇本年度评比竞赛结束后,分级进行表彰和挂牌。

4.文明户评比每年一届,不搞终身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牌,以此确保评选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揭水才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李素芳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党政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领导下,镇评选办负责全镇评选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党政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评活动。

2、营造创评氛围。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户代表议事点、学校、广播、宣传栏、标语、文艺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星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把创星内容、标准印成文字资料发到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培养、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和带动作用。

3、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牢牢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开展创评;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在当地具有先进性的群众代表等重点对象在创评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以存在民风不淳现象的重点村组为突破口,推动创评活动的普及深入。

4、构建工作格局。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党委政府行为,纳入到对各支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评选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老年人协会、妇代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进创评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创评水平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含金量”。

5、制定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星争评”活动,镇党委、政府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制定了五条优惠政策。一是参加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二是推荐村“两委”班子和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首先考虑;三是在招工和子女参军时优先;四是在农业扶贫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五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

篇三: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协[20xx]3号)的要求,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高环卫企业综合竞争力,支持环卫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工作安排,我会启动20xx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非盈利。

二、参评对象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且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环卫(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服务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xx年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申报企业须于4月20日前报名,申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定标准及等级

(一)评定标准:《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定等级:企业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级(最高级)、一级、二级、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审一次。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参评企业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我会邮箱。

(二)填写“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附件3)。

(三)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我会。

(四)申报三级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U盘)提交至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由所在地市(区)环卫行业协会初审后再提交至我会。

(五)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4、附件5,申报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6、附件7。

(六)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独立装订,一份装订于申报材料内页。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评定结果应用

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公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官网、“广东环卫”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企业需按《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自评是否达到所申报等级标准,自评达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若不符合所申报等级标准,我会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需待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后再重新申报。

篇四: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支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抓重点带全局,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真正把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平台。根据《江苏省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价指标(试行)》、《20xx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先进示范,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引导便民服务中心对照星级标准自觉对照检视、主动改进提升,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的基础作用,力求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从基层政务服务基础工作入手,增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通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实现“三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要求,推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二是进一步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整合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对基层窗口人员进行定向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锻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服务态度优的基层政务服务队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务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审批服务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审批服务管理处负责。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有关工作。

四、评定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五、评定标准

(一)实行星级管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设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根据《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附件1)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获91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81—90分的为“四星”级,71—80分的为“三星”级。

(二)自主申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选择相应星级自主申报,提交书面报告和《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三星”、“四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向各县(市、区)、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需征询所在地政府及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应等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听、看、查、访、评”相结合的办法:“听”是听取工作汇报;“看”是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运行情况及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查”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台账,检查窗口“好差评”覆盖、办事指南“十公开”、政务服务“1号窗口”设置、帮代办、“综合窗口”标准化等;“访”是指暗访、电话回访、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评”是在汇总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

(三)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制度。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部门联合加强日常督查,采取定期检查、“四不两直”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一年内督查中undefined出现三次(含)以上主要问题的便民服务中心,报相关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测评,按星级评定标准决定是否降级或摘牌,并建立问题整改报备反馈制度。

六、考评内容

见《扬州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考评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构建运行高效、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创新之举,也是激发基层窗口人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务实之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考核细则,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督查。各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防止走过场、形式主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分类定级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运用星级评定结果,对达不到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其找准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确保尽快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大胆开拓创新。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是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一项探索,相关部门要注意研究解决星级评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评星定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多措并举保障星级评定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八、其他事项

(一)政务服务工作被有效投诉或在相关单位(上级部门、新闻单位等)的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评定为“五星”级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牌匾;评定为“四星”“三星”级的便民服务中心,由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颁发牌匾。

(三)评定结果作为政务服务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篇五: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篇六: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及时清除中心城区冰雪,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以区为主、区街联动。

(二)以雪为令、雪停即清;分清主次、限时完成。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四)明确责任、形成体系;强化监督、依律问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清雪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心城区清雪指挥部。市政府主管领导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局长及中心城区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电话:。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军分区、驻齐部队、哈局齐齐哈尔站、报业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清雪工作,每年10月末将清雪责任人上报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清雪工作;遇重大雪情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清除主要街路冰雪;确定清雪、运雪的时限、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融雪剂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组织行政、行风、文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清雪情况。

(二)各区政府为本辖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清雪方案及雪灾应急方案、建立组织指挥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范围,组织辖区的清雪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各区环卫队伍为本区清雪专业力量,由市、区清雪指挥部调动指挥。

(四)中心城区道路清雪实行责任区制度。清雪责任区划分如下:

1.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清雪责任区,正面自单位临街路段内的建筑物墙基起至慢车道路边石,侧面至毗邻单位分界线;有巷道的至巷道中心线。其他道路、桥梁、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负责或由其按照承担能力,就近划入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清雪责任区。

2.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的清雪工作,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

3.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用自管场地的清雪工作,由其自行负责。

4.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独立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穿过城区的铁路、公路、隧道的清雪工作,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5.公共水域以及岸线的清雪工作,由其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6.建设工程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清雪工作,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7.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清雪工作,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清雪责任区内冰雪,责任人分别按照规定负责清除和堆放,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和处理。

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约定清雪责任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做好清雪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临街商家业户、国资委和经委负责分管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学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文体部门负责行管单位、交通部门负责直管路段和公交公司清雪的动员、督导、监管和督办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清雪现场车辆疏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党政办公中心各单位完成区政府划定责任区的清雪工作。民政部门和军分区组织驻齐部队承担中雪以上的突击清雪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降雪预测、预报和降雪等级的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清雪专项资金。哈局齐齐哈尔站负责齐铁地区清雪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清雪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考评办、行风办、文明办负责督促和检查参评单位的清雪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篇七: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县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精神文明委《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十美百优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县综合执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0xx年5月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县城区内凡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基层一线环卫工人,从事环境卫生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在本行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履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高标准完成所负责路段的保洁任务,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存在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推荐评选:20xx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四、评选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xx年2月中旬)。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方案,报县文明委报备,并在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布,各片区环卫小组长在各自小组进行宣传发动。

(二)推荐及申报阶段(20xx年2月下旬)。各小组长向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申报候选人50名,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初评(20xx年3月上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各小组进行走访,组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35名。

(四)考核评定(20xx年3月中下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考核,最终形成10名“最美环卫工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县文明委审核备案。

(五)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5月上旬)。由县文明委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美百优人物”进行统一命名表扬,颁发获奖证书。县融媒体中心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十美百优人物”先进事迹展播。各行业制作事迹宣传册,举办先进事迹巡讲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的重要载体,是弘扬凡人善举、发现身边好人的.重要途径,是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手段。各片区环卫小组长要高度重视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认真宣传、引导激励广大环卫工人积极争当“最美环卫工人”。

(二)面向工人,突出特点。评选工作要结合爱岗敬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受群众尊重的人物评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规范报送。城乡环卫服务中心开展评选活动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相关股室的意见,并将名单结果向社会公示,分别联合县文明办进行表扬。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着力营造赶学比超浓厚氛围。对评选出的“最美环卫工人”,要利用新闻媒体、主流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益广告、街道、社区文明创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最美环卫工人”事迹,使他们成为我县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

篇八: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农村居民清洁文明意识,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妇联牵头,发挥妇联执委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在全镇各村(居)开展“星级清洁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清洁文明户的评比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提高农(居)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家庭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共享新生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清四拆”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和谐农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战。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家庭关系融洽,最老爱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互敬互爱。邻里和睦,团结友善,互谅互助。

3、讲究生活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

4、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倒乱放、无乱搭乱建现象。

5、院内地面平整清洁,车辆、农机具摆放合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无杂草杂物,环境整洁美观。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客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干净,衣被整齐,叠放整齐。厨房灶台洁净,餐具摆放有序,无积水、污物。

7、评比根据环境卫生情况和邻里关系等综合考评,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三个档次。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

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各村妇联以妇联执委为基础,吸纳社会热心人士、村民组长,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共同投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条幅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组织实施

①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形式,各村(居)妇联执委和女村民代表参与,摸底上报,选定清洁文明户候选户,候选户覆盖各村民小组,户数无上限。

②召开村级妇联执委会,联合村两委,以无记名选票的形式,对清洁文明户进行星级评选。星级清洁文明户按不超过候选户10%的比例择优评出。各村(居)根据各村实际,确定星级三个档次的数量。根据家庭环境卫生状况和家庭关系情况,分别授予“五星级清洁文明户”、“四星级清洁文明户”、“三星级清洁文明户”称号。

③星级清洁文明户每季度评选一次。

3、公示

对评选出的星级清洁文明户给予镇村两级公示。对于未评上星级清洁文明户的候选户,给予公示表彰

4、表彰

对获得清洁文明户的家庭给予“星级清洁文明户”荣誉称号,授予星级清洁文明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清洁文明户分别奖励爱心券50元、40元、30元,爱心券可在指定的.爱心超市换购日用品。当选五星级清洁文明户者,由镇政府颁发奖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妇联和执委要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创新性地开展活动。星级清洁文明户评比列入党建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考评。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村民健康卫生习惯养成的过程、学习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提高广大村(居)民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气氛。

3、建立长效机制。对已经评定的“星级清洁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滑坡、整改不力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篇九: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市民提供方便、整洁、舒适、文明的如厕环境,根据公厕管理要求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对标先进地区公厕管理经验,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直管公厕开展星级公厕和流动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区范围内直管公厕,目前共有90处,20xx年5月1日前计划开放90处。

二、创建标准

(一)公厕建设标准高。流动星级公厕应包含男女厕间、第三方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管理间、工具间;星级公厕内还应包含环卫休息房、市民休息区等服务功能;

(二)管理服务水平高。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公厕管理员统一着装,履职尽责;公厕标识齐全,无乱贴乱画。

(三)群众满意度高。公厕管理员服务态度良好,群众满意度高,无12345等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网络舆情事件。

三、考评办法

(一)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按照星级公厕具体标准(见附件),对张店区直管公厕实行月度抽查、季度综合评比。

(二)公厕星级评定总分为100分,每季度末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达到90分以上的公厕,按照季度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三)星级公厕管理采取动态考评办法,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核定分数,重新评选“星级公厕”称号,对新评选出的星级公厕给予挂牌,对本季度落选的星级公厕给予摘牌。公厕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年度星级公厕评选资格;已经挂牌的,取消该公厕星级荣誉,同时取消该公厕剩余季度评选资格。

四、结果运用

(一)星级公厕创建工作从3月底开始,首批10座星级公厕于20xx年5月1日之前挂牌;5月底前,依据3月、4月、5月份考评成绩,评选出10座流动星级公厕,之后根据每季度考评情况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二)为充分调动公厕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中心城区公厕管理水平,对连续3次以上被评选为流动星级公厕的公厕管理员进行奖励;相关奖励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实施。对公厕管理不到位,特别是被市区领导或者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公厕管理员违反规定、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的',对在例行检查时阻挠、谩骂检查人员的,公厕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除对星级公厕评比进行扣分外,对公厕管理员也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奖励或处罚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拟定实施。

(三)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北控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星级公厕评比,根据对公厕的日常检查、考核组考核得分情况发布“星级公厕”评选通报。

篇十:环卫星级评定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管护,激励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以年度星级评定为抓手,建立起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激励到位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

五星级:85分及以上

一票否决:

1.被区级及以上单位人居环境检查中通报批评

2.有粪缸、旱厕、劣V类水

四星级:80分及以上

三星级:75分及以上

准星级:70分及以上

三、评比步骤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__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四、奖惩措施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