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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2024-01-29 11:35:45800字作文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给予中国原生文明的献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大秦帝国》无疑。当然,这可不是一本书,据我目测,也就六部,十一卷,区区几百万字,我自己都惊异于我把它啃完了。一百五十年的激荡岁月,战国七雄的此消彼长,阴谋阳谋明争暗斗搭配上大部头的厚重感始终牵着我的鼻子,让我花了一年多时间一口一口吃掉这套书。

战国到秦这段历史本身就十分引人暇想,因为人们对它已有了一定的文字记录,但又比较混乱、零散,于是多了丝神秘色彩。那时的中国社会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进化时期,国家处于分裂状态,社会充满大动荡、大变革,不稳定的状态衍生出无尽的可能,因此有百家争鸣这样的思想文化高峰,为天下人探索未来的路。诸多学派各展所长,以天下为盘、邦国为子,下出别具一格的时代大棋。这样英才辈出、充满未知的年代足以吸引我的注意。

但与史书不同的是,孙皓晖教授将这些岁月小说化了,各色人物形象鲜明,铁面无情如商鞅、智慧潇洒如张仪、英气勃发如鲁仲连、强雄老辣如秦昭王……能人光彩夺目,丑角引人捧腹,君子使人如沐春风,小人遭我冷嗤唾骂。书中的语言有文言文的风格,但整体简单易懂。除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析语段,其余部分语言平实且充满“烟火气”,字句间还原出两千多年前的各阶层的生活,让神秘的历史活化,铺展在读者眼前,让读者神往。这不是可见或是可听的历史,而是沉浸式的社会体验,表现出其鲜明的小说特征。

正如孙教授在此书的序言中所说,这套书是给予中国原生文明的献礼。原生文明的确切定义我不清楚,但它也应该如原生家庭一般无声地浸润一个文明,如同自母胎留下的印记。春秋、战国出现百家争鸣,中国的文化才算正式起步。此前的夏商西周只有文明即国家而并无文化,在人们心中大多如飞鸿踏雪,真正为中华民族的气质内涵定下雏形的还是春秋战国时期。《大秦帝国》虽然只是一套小说,但是它展现了中华文化萌芽的过程,能带来精神源泉的滋养,抚摸中国人心中的丘壑,使人与灵魂深处的祖先们对话,涤荡心神。

若不是闲暇不多,我很想重新啃一遍这套书,再去与先人沟通,再徜徉于牵动人心的混沌河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们的文化常识,是他的呐喊

或许世人皆知鲁迅,知道他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知道他在白话小说方面的颇高建树,知道他善于讽刺,针砭时弊……却鲜知鲁迅的第二大“战场”——杂文。

正是因为这样的好奇,我近来颇为详细地读了《鲁迅杂文精选集》的一部分,颇有所感,也愈发对“民族魂”有所了解。同时,更是深刻认识到我们背记手册上那些较为生僻的作品,亦是他的呐喊。

他以琐事起兴,以刺世事。虽说为杂文,写的也是日常琐事,但散发着思想的光辉。如在《坟》中,《再论雷峰塔的倒掉》所引用雷峰塔的倒掉是因乡下人将雷峰塔砖偷来放在自己家中辟邪,进而批判向来国人因极小自利而给完整大物暗加创伤的弊病,同时借西湖十景的缺失,进而批判“十”的垢病,即凡事追求以“十”为好,诸如“十景”,“十殿”“十样”等。同样是《坟》中,《论“***的!”》以日常口语中的脏话为引,进而批判追求名位门第之类的现状。再如《随感录二十五》反映社会里男子多为孩子之父,而非“人”之父,即只管传宗接代,却不管教育孩子……诸如此类,虽只是日常生活的折射,却是以此反映社会深层问题,向整个中国呐喊!

他虽针砭时弊,但明道德之广崇。或有人言鲁迅已经对中国失去信心了,因为一切眼之所至,皆为疮痍。不!大错特错!“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正是这种对民族之大爱,方使鲁迅弃医从文,来唤醒铁房子中沉睡的人。如在《未有天才前》中,将泥土与天才相比,泥土是“坚苦卓绝者”,“这是泥土的伟大的地方,也反有大希望的地方。”肯定普通人、下层百姓的力量。《坚壁清野主义》中谈教育之普及的重要性,《随感录六十一不满》中讲“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随感录六十二恨恨而死》中说“但必须先改造了自己,再改造社会,改造世界”……赤子之心,可见一斑。鲁迅不仅对本民族充满希望,更是提出了可行的救民救国之药方,纵已认识到世界之黑暗,依然笑着期待明天的光芒,向美好未来呐喊!

剧集《觉醒年代》中,眼中含泪,三日几乎不合眼地将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写出后,先生终露出笑容,我那时已尚有所触动,而如今,更是大有体会。“若从今往后竟没有光,那我便是唯一的火炬”,《热风》、《华盖集》、《坟》、《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且介亭杂文》等等,并不只是单单几字的文化常识,而是鲁迅以及无数身处那时代的志士仁人们对同胞们乃至整个世界的呐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红楼寻梦

浩渺书海,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曹公的《红楼梦》。一蓑烟雨,将京城覆盖,那朦胧缥缈之景,正中我下怀。

儿时初识红楼,惊艳于她的鲜衣多情、荣华繁景。诸君试看,大观园赏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芍药丛中醉酒酣睡、任落花轻埋;寿怡红群芳夜宴,品螃蟹诗性大发,撕扇子千金一笑……年少痴情之外,更有那元妃省亲仙境红尘待凤来仪,元宵庆锦绣盈眸、笙歌聒耳,生日宴银光雪浪、珠宝乾坤。好一幅山水游乐之景,繁盛造极之势!

少年时候又读红楼,曹公那绵密的行文笔法、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谶语系统,让我在这部百年望族盛衰史中感叹世事的变迁、人生的无常与人性的多面,以及对造就这一切又毁灭这一切的封建社会与制度的批判。与君细品,原来嬉笑怒骂之中皆藏文章。贾雨村时来运转、官运亨通的背后是多少宗赃案,王熙凤一家之主伶俐精干的背后是弄小巧借剑杀人机关算尽,袭人乖顺服帖背后竟也是把做姨太太的心思暗藏……于是,千红与万艳的欢笑与悲啼声中究竟隐藏了多少机巧与谋算呢?!我曾经一下子失望极了,也跟着众人批判起封建权贵及世俗人心来,一下子觉得红楼中许多人都面目可憎,难受之极。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在少年情怀看来哪里是学问文章,简直就是封建糟粕。

高中再读红楼,年岁渐长,渐渐读到了自己的共情与同理,我更多地设身处站在人物立场与角度体察红楼。贾雨村本是该恨,可他原来那么富有学识,若不是社会容不下那些清廉正直,他又哪里会这么轻而易举违背初心合流顺污?王熙凤若不是靠着这聪明强硬又哪里做得了这一家之主?宝姐姐有许多人觉得她不真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多少年被骂势利世俗,可是如果不向上挣扎,那时的社会又哪里能给予了百姓人家的女孩儿多少生存空间呢?林妹妹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是一种生活态度,宝姐姐经商之家早年丧父阅尽世道人心,通透练达未必不是一种生存智慧!“相比于犀利的批判,红楼悲曲让我感受到的更是一种无奈中的理解与共情。

在红楼寻梦,便好像是在青春韶华便经历完了人间的悲欢离合、欢喜情愁。千古绝唱叹红楼,红楼梦中梦难寻,在空空的寻觅中让我一再恍若置身浮世一梦,欣欣然若有所得,又怅怅然若有所失。我想,待我来年再读,又该是另一番况味体悟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语文书

致亲爱的语文书: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你从语言而来,因文字而生。黑铅字、白素纸,承载的不止是一本教科书,而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千年积淀,也是一个民族未来的启首之章。请你收下,我这一首朴素的赞歌。

尺素万卷,落笔是你

从绵延的历史中走来,走向新时代的隽永华章。你携着厚重的尘埃,面对时代的洪流,走在时钟轮转的分秒之间。

从“汉家烟尘在东北”到“铁马冰河入梦来”,无数的硝烟犹然弥漫于行句之间。从“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到“月桂梢头高昂”,淡黄的纸张,构起古人的传情桥梁。从“兴观群怨”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尺素之间,落笔滴墨。无数学子的求学历程在微光中绽放,于爝火上燃起希望的光芒。

十又两载,陪伴是你

是呀呀学语时,双手捧读着的你,让欢声与笑语充满整个夏天;是在新书发下时墨香四溢的你,偷偷翻开目录,挑取一篇最有意思的文章细细品读;更是默写时歪七扭八的你——有时被夹在桌子与腿间,有的摊摆在抽屉间,也有时压在默写本下面,不时翻开,瞟一眼,又若无其事地悄然合上;甚至是课堂上,开小差时,拿起笔乱涂乱画,几根细线,一抹墨水,让杜甫老师的豪放、鲁迅先生的一字眉浓跃于纸上。数年寒窗的追跑打闹,亦或勤学苦读,都如年轮般刻画于你的页间。

三千世界,瓢水是你

似前世千次的回眸,令你我相遇。无论哪里,点一盏灯,翻开一页,就能穿越时空,遍览古今。而时光却时而像一个个调皮的小孩,在你的身上悄悄地,揉起一块卷角,折下几页折痕,弄坏了你整齐的书缘,刮掉了几处鲜艳的油墨,亦或是偷走了你的边角料,又让你的边缘泛出黄色的深纹——那是他们来过的痕迹。

可是,喔,我的朋友,我还有多久就要与你作别?那承载记忆的扉页,早已被不知何人的画笔涂鸦。不久的将来,功利的社会里不再需要文学积淀,肮脏的铜臭会把你带走的!

喔,那时,我可能会在某个不经意的午后,随意地翻开一页,看到你身上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又做出一些感慨吧。而你对我而言,也从来都不是一个小于150的数字。

此致

敬礼!

糌粑

2022年3月20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未完结的手札,不见底的人心

不同于其他的女孩子,其实我从小就不太喜欢看一些比较文艺的书。相比之下,我一些有趣有故事性的书往往更得我的青睐。每当阅读之时,书中精彩的剧情与意料之外的发展就像在掀开层层帷幕,不到最后一步你永远无法知道等待你的是怎样的惊喜。

就像东野圭吾的《恶意》,就是我所看过的小说中最喜欢的一本。它跌宕起伏的节奏与不断变化的剧情发展更是让我欲罢不能。

首先,《恶意》对叙事方法与角度的使用就十分具有新意。这一点从它的目录就可见一斑。短短的一篇小说,就包括了嫌疑人手记、探官记录、个人的独白及证人的对话等等。不同于上帝视角全知全览的直白,亦不同于单一视角的局限,东野圭吾在这本书中仿佛带领读者直达现场,在一次次的场景转换中走近真相,让读者在拥有阅读趣味性的同时还能感受到一种独特的参与感,读来甚感新奇。

其次,《恶意》中别出心裁的情节发展也让人十分着迷。悬疑推理小说中,最吸引读者眼球的,往往是其独特的手法,动机多数扮演着的不过是锦上添花的角色。但在这本书中,杀人却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在凶手落网,案件已经画上句号之时,表演的帷幕才真正掀开,精彩才刚刚开始。我认为作者最妙的构思就在于他一步步建立读者的信任,让作者产生“真相原来是这样”的错觉,却又在最后一刻将之全盘否定,让人深感意外的同时又感叹它的合情合理,读后许久仍感回味无穷。

最后,《恶意》对于人性的深刻剖析更是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其实要想找到这本书的凶手并非难事,相反,作者将更多的笔墨放在了作案动机的描写上。一个人的恶意究竟可以有多深?深到不惜被抓也要诬害他人,深到连一只猫都被精心策划,蒙蔽了所有人的双眼。“就算是被捕也不怕,即便赌上自己所剩无几的人生,也要贬低对方的人格,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啊?”东野圭吾用其犀利、干脆的笔法,雕刻出人心最真实、残忍的模样。光照在黑暗里,而黑暗却不接受光。

《恶意》其实是我看的第一本悬疑小说,但《恶意》之后再无悬疑,看什么都显得黯然失色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带给我们许多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当然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一只猎雕的遭遇》

讲的是达鲁鲁有一只猎雕,可因为他遇到了别人陷阱里的香獐,他命令猎雕去盗取香獐,猎雕觉得这样很不对,拒绝执行,谁知,主人认为它背叛自己,把它卖给了一个靠诱雕生活的人,它被迫成为诱雕。刚开始,它不肯屈服,绝食,不愿勾引伙伴,可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它终究还是对抗不了食物的诱惑,开始诱雕,正当它已经麻木时,却遇见了它喜爱的雌雕,还是它却亲手把雌雕送入网中,它的心痛苦万分,它不能原谅自己,它觉得自己太无耻了,它不吃不喝,一直抗拒诱惑。

无奈之下,那人只好把它卖给了程姐,程姐专门种雕,对它非常得好,它的工作就是跟雌雕产衍后代,它正想心如死灰地做这种雕时,却遇见了花水背,花水背不愿产卵,不想呆在大铁笼里,它渴望自由,渴望朝着太阳飞翔。

猎雕重新燃起斗志,它也渴望自由,它想尽办法,经过一次又一次失败,终于逃出铁笼,成为了一只野金雕,没想道,却遇到了一个它几乎已忘记了的人——原来的主人达鲁鲁,达鲁鲁真心地向它道歉,它心地善良,原谅了主人。主人天天给它好吃的,带它出去打猎,可一场突如其来的黑风暴再次改变了它的命运。他们被困在雪地上,马上要到安全地方时,主人却再也走不动了,它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血和肉拯救了主人,让主人走出了黑风暴。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息,这只猎雕是多么宽容、多么伟大、多么神圣、多么坚强!许多地方甚至都超过我们人类。它那么正义,决不干偷鸡摸狗之事;它那么不计前嫌,原谅主人;它那么无私奉献,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解救主人,它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看到它的结局,我心痛不已,为什么会这样,我恨不得拿出好吃的跑到书里给他们补充体力,度过难关。原来动物的感情是那么浓厚,这本书不仅告诉我有关动物的知识,还告诉了我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让我爱不释手。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看看呢,心动不如行动,快来跟我一起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不只属于小孩的魔法世界

作为全球几大IP之首的《哈利波特》已风靡全球,不仅有同名电影,还有各种周边、影城。但最吸引我的,还是文字透过书页营造出的魔法世界。

J·K罗琳的语言生动、有趣且幽默灵动,富有小孩子的活力与想象力。魔法本身就令人神往,更何况是一个有着魔法部、阿兹卡班监狱、对角巷、神奇动物和巫师学校的全新世界。一封猫头鹰送来的录取通知书推开了这一切奇幻却又无比真实的大门:在对角巷,有抱怨商品太贵的女巫;在霍格沃兹,有喜欢在楼道追跑打闹的学生;在魔法部,有天天处理事务的员工。魔法世界的一切就像人类世界一样井然有序。

其次,我十分佩服作者对于情节伏笔的埋设,《魔法石》一书中出现的邓布利多的生平及功绩的伏笔,就从魔法石一直延续至最终章。在《火焰杯》一书中,我注意到克鲁姆为了搭讪赫敏,说:“你头上有只甲虫”。哈利因为偷听到海格的秘密感到难堪,“假装对一只甲虫发生了浓厚兴趣”,而无良记者丽塔的歪曲报道总是随之而来。到最终章赫敏才揭秘:丽塔是可以变身为甲虫的阿格马尼斯。每次拿起已经读过的《哈利波特》,反复细读,都能让我发现从未注意过的“彩蛋”,再次折服于J·K罗琳“草蛇灰线”的笔力之强劲。

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对人物的塑造。我常在其他经典著作中看见许多十恶不赦的反派,正直无瑕的主角,人物扁平而单一。但在《哈利波特》中,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有其性格的独特点与复杂性,大到“伏地魔”汤姆里德尔、邓不利多、主角三人团,小到佩妮姨妈、水仙妈、虫尾巴,他们都不是能由单一的善恶来评定的。大多数人只知晓斯内普在电影中深情的“Always”,只沉浸于各种“德哈”、“德赫”的混剪与同人,却忽视了原著中千千万万有血有肉,从话语中展露情感,在举止间透出内心的人物。电影虽拍得扣人心弦,却也不及书中所有细节的十分之一,那七本厚厚的书,才蕴含着《哈利波特》最大的彩蛋。

其实在动笔之前,我曾想过写其他的书,一本反映现实的小说,一篇文字隽永的散文,一本经久不衰的名著,好像哪一本都比一本“儿童奇幻小说”要更有意义,更有深度。但思忖良久,我愿为其打破刻板印象:《哈利波特》不是一本只适合小孩子的“幼稚读物”,其中包含友情、亲情、爱情、绝望与死亡,也许无法发人深省,但足以震撼心灵,在一举一动中领略魔法世界的奇妙,在笑与泪中见证书中人物的成长。

“伤疤已经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以爱之名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题记

长久以来,我一直秉执着这样一种观点:“生育是生育,爱情是爱情,二者有着由荷尔蒙建立的某种不可言说的关系,却又相差甚远。”这与古圣贤柏拉图的观点似乎不谋而合。早在公元前,他便提出了柏拉图式爱情观,即追求心灵沟通和理性精神上的纯洁爱情,双方对真善美的共同追求。

对真正“爱情”的求知,让我不由对《全球高考》一书赞叹连连,一次次的生死之间,一次次的绝处逢生,是默契无间,是相濡以沫,也是一眼万年,让两个本该“相斥”的同性心心相印“以为是初见,其实是重逢,他想,他遇到了一个光明炽热的人,靠着这个,足已走过所有寒冬”木苏里动人的笔墨里承载着这样一份沉甸甸的爱:秦究与游惑两度相忘,却三度相爱,爱意并不随着记忆一起消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至死不渝。

当今社会,虽包容度不断提高,但对于一些并非所谓“主流”的爱依旧众说纷纭,有认可其圣洁的爱的,也有视之如变态,在网上“狂轰乱战”的。但在《全球高考》中,没有世俗的言语议论,有的只是考生游惑,考官秦究和一群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又一遭的人们。这是一场智力的比拼,也是一场爱的游戏,以历史,数学……命名的是海上马车夫,最后的晚餐等一个个稍不留神就会失掉性命的考核。他们以爱之名,破迷局,炸考场,一路向前。“白雾散尽,天使归乡。”在糟糕时代,他们以惊人的默契将刀同时插入心脏完成破局,在卡尔顿庄园山巅,他们在警报声中接吻。这份爱,何其伟大,又何其沉重?在故事的终章,他们携手毁灭了这害人无数的失控的时空。永无之乡里“当神明坠地化为山丘,当魔鬼丢弃权杖,众生重返人间。”分离前的最后一瞬,是他们对未来的无限期许“亲爱的,我把自己放在耳边,你会听到的吧,愿我们在硝烟尽散的世界里重逢。”

在我心中,爱情不分性别,不论种族,它是两颗心的靠近,两个灵魂的交融,每一个人都应当被世界温柔以待,每一种爱也都值得被尊重。

愿未来世界如书中描绘的那样:“这里风遇山止,船到岸停,这里的一切都有始有终,却能接纳所有的不期而遇和久别重逢,世界灿烂盛大,欢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