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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作文

2024-01-25 00:18:02优秀作文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一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我很想跟大家说说,为什么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兴趣,也就是我的读书史。

开始的时候,我自己不会看书,都是爸爸妈妈跟我读书。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读的书是绘本,就是图画很多而字没多少的那种书,到了我四岁以后,就换成了儿童漫画,我认为还挺有趣的。

当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的爸爸就坐在我的旁边,一边读书,一边教我认字。

当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认的字就多了,就开始自己阅读。我读的都是童话书,我常常一边读一边想像着主人翁的模样,渐渐的我对读书有了兴趣,爸爸偶尔也会给我读一些像《四大名著儿童系列》、《小屁孩日记》之类的书。

就这样,我认的字越来越多,现在我已经在看小说了。

我还喜欢画画,以前我只在图画本上胡乱涂画,现在我读的书多了,认的字也多了,我就会把书上的人物画到本子上,还配上文字,偶尔用上成语,歇后语等等。我感到很有成就感,很开心。

这就是我的读书史!

第二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名言都在说书的重要,而我读书的“历史”可不是一般的有趣。

上幼儿园时,不知是因为我聪明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我学字时,总是比别人学得快,那时老师发下来的一本本只有几页的又大又薄的故事书,是我最早的读物。

当我终于会识字时,在杭州补习时,那些《查理九世》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当我终于读完了几本,却发现我读的只是其中的几册而已,回家后我马上向老爸提出买全套的《查理九世》老爸打开淘宝,看着价格,硬着头皮买了来,等待的两天,我不断的问:“寄到没有,快递来了没”。老妈老爸被问的不耐烦了,就开始大声的吼我“急什么呀”,终于等到快递送来时我开心的蹦起一米多高,我一口气看了三本,第二天我就拿了好几本到学校里看,当我终于把全套的《查理九世》看完时,雷叔(《查理九世》粉丝对作者“雷欧幻象”的昵称)又出了《末日浮空城》等作品,一听《末日浮空城》这个名字,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我马上提出要买,可是这次老爸不知道为什么不给我买了。就在我心中的希望快破灭时,我看到同学手上的《末日浮空城》时,我的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我急忙去借,可没有想到同学居然这么抠门,不肯借我,第二天我就拿着《查理九世》第二十二册去交换可同学抠门到底,还是不肯借,这使我心中的希望破灭了。

书,是药,可以医治愚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虽然我最后还是没有看到《末日浮空城》,但后来我看了《九尾灵猫》,虽然《末日浮空城》给我留下了遗憾,但也收获了《九尾灵猫》的惊喜,这就是我的“读书史”。

第三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今中外的名人对书都有着自己独道的想法。书籍的魅力是无穷无尽的。在我心中,书比什么都重要。它如同我的灵魂,人不可一日没有灵魂,我自然不可一日无书。

我有一颗爱读书的心。尽管我早已知道,地球不会因为我而停止转动;上帝不会因为我而停止善良;大地不会因为我而停止贡献。但是我知道,我那爱读书的小宇宙会随时为我而爆发……

书对我的帮助非常大。我对书的喜爱,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炎热的夏天里,知了不厌其烦地唱着自己的歌,我,独坐于书房一角,走进了神秘的油墨书香世界。

小时候,我最喜欢童话书了!因为童话里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仿佛把我带入了童话的世界中。它让我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告诉我‘“只要有恒心,就会成功”;它还告诉我“不要做贪心的人”……这些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的指引着我。

没有美如冠玉的版面,没有扣人心弦的字目,它仅有的只是朴素平凡的道理,它就是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寓言书。有一则寓言故事叫做《龟兔赛跑》,它是我们全国小朋友成长过程中必读的故事之一,它就告诉了我们一个平凡的道理: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初中生了。我现在又喜欢上了历史书。历史书告诉了我们一些以前我们从未接触过的触目惊心的故事!历史书告诉了我们生活在远古时代的那些爱慕虚荣的奸臣、某些皇帝对我们“炎黄子孙”的贡献;残酷的战争及残暴的刑法。我崇拜司马迁能写成《史记》;喜欢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华佗的“麻沸散”;讨厌桀的暴政、纣的酷刑;佩服李冰的“都江堰”,陈胜、吴广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历史书给予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赋予了我们憨厚的爱!

读书是为了积累文学素养,只有反映自己的真实经历、真实情感,才有成就感。我深刻的认识到书不仅对我,应该说对所有的人来说都很重要,就像古人曾告诉我们的:“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书,在我垂头丧气时,你是一盏灯,让我清醒;在我遭人误解时,你是一片海,教会我宽容;在我骄傲自满时,你是一座钟,敲醒我,让我谦虚……

阅读让我进步,阅读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阅读让我更加热爱生活……

第四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在某一个城市,某一个县,某一栋楼的4层,一个男孩躺在床上悠闲地看着书,镜头拉近,那是一本《女巫》。“坐起来看。”妈妈在厨房里说,听到后,男孩坐起了身,但目光始终不离开书,他就是我,一个平凡的男孩。

书像一艘小船,慢慢地,载着我到达了新的国度。书像一片大海,广阔无垠,我在上面俯视着这一片知识的海洋,海面平静而安详。

我五岁时,迷上了科幻书,最经常看的就是《查理九世》,最开始只阅读了一两本,后来越发喜欢,到了痴迷的地步,甚至一步也不想离开书,书中惊险的故事情节,使我身临其境,书中的故事情节有些很恐怖,但我是男生,怎么会怕呢?

第一季陆陆续续看完了,可是看完了我还没看够,便要求妈妈给我买第二季、第三季,开始妈妈并不同意,嫌第二季第三季太贵,便坚决不同意给我买,但是后来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同意给我买第三季。我高兴极了,书一回来,我立刻扑上去,撕开包装,迫不及待地抱了一本就到书房去看,看了好久,妈妈说:“吃饭了。”我抱着书,向厨房走去,眼睛还不离开书,结果一抬头,大笑起来,原来我走错了,走到卫生间了。

笑了一会,我走进厨房,坐下,眼睛像被磁铁吸住一样,死死地盯着书,过一会,翻一页,过一会,翻一页,不一会么,一本书看完了,我立刻跑回到卧室,不一会,一本新的书出现了,我又痴迷地看起来,连看也没看眼前的这碗饭,连它凉了也不知道。

除了《查理九世》,我还喜欢侦探类小说,它惊险、恐怖。

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更有意义。

第五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望着满柜的书,我心中暗暗想:读过的书,绝不会成为过往云烟,他们会化作甘雨,滋润着你的心田,使生命之花绽放。满柜的书,折皱的页角,悄悄地记载着我的读书史。

记得刚学语,母亲便领着我诵读《三字经》。我读得十分起劲,“咿咿呀呀”仿佛不会疲倦。那时的我将读书当作一种游戏,并不懂也弄不懂其中的玄妙。读书兴趣的种子在萌芽。

五六岁时,我无意间取出书柜的一本书,饶有兴趣地翻看了起来。那是一本《成语故事精编》,我费劲地理解书中文字的意思,对照着插图揣摩,读不明白就放弃,接着往下翻。夜幕悄至,母亲叫我去吃晚饭,我才不舍得将它归回原位。饭后,我放弃了最爱的动画片,默默地“潜伏”在书房里……这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成语就是囫囵吞枣,铭记于心对此的一句标语:“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细细地用心去品读。”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当真一字一句,慢慢仔细地阅读接下来的故事,学会了耐心,也尝到了读书的滋味。

上小学后,随着熟识的字词越发得多,读书的视野也拓宽了不少。我喜欢读一些有深度的文章,例如《朝花夕拾》;痴迷于林清玄先生淡淡的、雅雅的散文;曹文轩先生的系列纯美小说,也让我为之沉醉,也为之落泪;安徒生的童话二年级读了,六年级时再读,越是发人使人深思;那些冰心先生的小诗一品再品,翻来覆去,净化了心灵,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其实,这时我心中的芽也在一点一滴“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慢慢得到滋养,渐渐绽开花苞,由内而外而外散发一缕芳香——宁静而充盈的书卷气。

伴着书香我渐渐向初中。我欣喜得知,学校每天设有一节阅读课。我惊慌不定的心终于平复下来。紧张的寄宿制生活中,倘若没有书籍,我又何从激发自己前进呢?我不敢想象。闲暇时,捧一本《骆驼祥子》,翻开序章。此刻我才发现,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那心中的花少不了书籍这方沃土!

书读得越多,我越会觉得自己太浅薄,迫不及待去寻觅、去探索、去了解那些我不知道的广袤世界。我会继续前行,让单薄的心沉淀于书香,持一卷在手,去塑造一个更具气质的自己,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第六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提到书,我和它的交往可算是源远流长了!从两岁起,它就伴我成长,陪我学习。

两岁时,姥姥天天给我讲故事,时间一长,我慢慢认识了书上的一些字,还能复述故事,讲给别人听。后来,我渐渐能独自看完故事书了,家人都夸我聪明,我心里喜滋滋的!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看的书越来越多。

四岁那年,我偶尔看到了一本杂志,上面的故事吸引了我,于是我强烈要求妈妈给我订阅。从那时起,我发现阅读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不明白的事,我很快乐,于是我上瘾了,每天不看点东西连觉都睡不安稳!

上小学了,妈妈觉得七岁的我可以看些小说了,于是给我拿了几本小说。又是一片新天地!我喜出望外。我看的书篇幅越来越长,种类越来越多。可我忽然发现,有些书我看了之后情节记不全了,所以我精选了三本书,来回看,每一遍都有新发现!

当四年级向我招手时,我已经把这三本书看了不知多少遍,因此,一些同学送了我一个“雅号”——“书呆子”,可我并不生气,反而有些高兴,因为“书呆子”的作文常被老师表扬。

在我九年的读书生活里,我收获了很多,在此,我送一幅对联给给予我知识和快乐的书:读一年看一年缘分啊;积一点累一点谢谢啦!

第七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谈起读书,总是百感交集。列宁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

而我发现,这股力量已经改变了我的人生。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接触了很多绘本故事,例如《花》,《葡萄架》,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没有几本。

二年级的时候,我们有了共读书《花格子大象》。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阅读一些《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查理九世》等一些神魔幻想小说。我想,我喜欢阅读它们。每每翻看,我都会收获些许新的知识。《纳尼亚传奇》中,阿斯兰和彼得国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喜欢阿斯兰的沉着冷静,作为一头雄狮,它的性格也曾让我震撼——它是多么的温柔。当然,我也十分羡慕哈利·波特,他懂蛇语!没有什么能让我如此之羡慕了,我一直想和那种神奇的动物对话!

三年级,随着阅读量的增长,我又通过图书馆认识了好几位新朋友:《青铜葵花》,《青鸟》,还有,我最喜欢的沈石溪老师的书……我结识了很多挚友,在这一时间段,我疯狂地迷恋上了《荒野的呼唤》,那将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物件,对于读它的记忆,被我放在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那将是我永世最珍贵的记忆。不过,我相信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更合适我的。但杰克·伦敦书真是让我难以忘怀!

在三年级的暑假,我找到了更多的时间用来填满我那饥饿的大脑。我先后阅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假如你问为什么没有《西游记》,哦,那是我在几年前的晚上,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完的。但你又问,那《红楼梦》呢?哦,我看见林黛玉那哭哭啼啼的样子就倒胃口。

在离现今最近的四年级,我们有了共读书《根鸟》和《狼王梦》。我钦佩根鸟的那种执着,这是在现今社会年轻人身上看不到的。《狼王梦》也让我魂牵梦绕,整天黑不提白不提,失魂落魄的想着。但在这个期间里,我又阅读了《狼王梦》的姊妹篇——《狼国女王》,还有那《感悟生命系列》。读了这些书,我的心中为能活着,能读书的幸福给填的满满的了。就像日光,它们驱散了《窦娥冤》的阴云,让我见到了彩虹。

四年级的暑假里, 我又看了洪昇的《长生殿》,《孙子兵法》。《长生殿》的美好爱情故事,突让我想去那个唐明皇统治的昏庸朝代了,因为,我太想亲眼去目睹一下唐明皇和杨贵妃那动人心弦的凄美爱情了。此刻,我只想痛骂上天一句:“上天啊,哪怕唐明皇如此腐败的统治,但并不影响他和杨贵妃的爱情啊!你为何就要拆散他们一对苦情人呢?而却让他们团聚在月宫!”

五年级,我向同班同学借阅了《狼道》。《狼道》中的狼道法则,每一条,每一个故事,我都无法忘却,熟记在心。还有《墨菲定律》,简称墨菲的真香定律。它们,我看的不亦乐乎。还有《海蒂》,《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沉醉在书海中,我乐此不彼的继续寻找着快乐的源泉。

读书是伟大而又奢侈的享受。

书籍!你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第八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真的真的很讨厌看书。那时候老师要求我们一个星期看一篇带图画的文章,我从没看过一次!每次妈妈要我看书,我总是借故逃避。因为我认为看书太束缚我的自由,还占用了我玩游戏的时间,真是太浪费时间了!倒不如去看好看的动画片来得惬意!

上一年级后,虽然我很讨厌和书交朋友,但每当看到小伙伴们在有滋有味地棒着书看,还你一句我一句谈论着书中的故事,而我却融不入她们的圈子,心里总不是滋味。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讨厌看书的我居然也看书了!也许是小伙伴的感染,也许是跟书交上朋友后,渐渐体会了它带给了我的快乐。从那时起,书,已让我象一个饿极了的婴儿终于找到了甘甜的乳汁,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妙不可言!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小白兔,善良的小红帽,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知道还有象巴学园这样梦幻般的学校。而《吵闹村的孩子》让我知道了还有很多跟我们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故事中的他们拥有自己,拥有快乐,每个人都是那么自信、乐观!让我更加相信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让我的想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现在,我与书接触多了,关系也更加亲密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已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的阅读面越来越广了,我不再局限看童话,看中国古典名著,还阅读了《简爱》、《波莉安娜》、《鲁宾逊漂流记》等世界名著。《简爱》让我明白即使贫穷时也不要失自尊。《波莉安娜》让我明白凡事都有好的一面。《鲁宾逊漂流记》让我知道只要不怕困难,多动脑筋最终一定会胜利……这些书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懂得很多人生道理。让我形成了正面的、积极的人生态度。让我知道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有多重要。让我更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智慧。

在闲遐时,我会棒着一本书,让书的主人公与我作伴。在我沮丧时,小小的波莉安娜也会给我安慰,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通过一次又一次和名人作家的对话,我了解了古今中外的风土人情,增加了文学知识,滋养心灵,让我有更多的触角去感悟生活,也学会思索生活中更深层次的东西。

书,已成了我成长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我也相信我与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我成长而越来越精彩!

第九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书,能够使人心里平静,会让人沉下心变得优雅。

从前我是一个十分不喜欢读书的女孩,也是一个十分不安静,不安分的女孩,妈妈经常想方设法地让我读书,甚至以暴力威胁,但那只是一阵风,过后,我便不记那回事。

再后来,妈妈让我读书,我就读《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十分薄,里面只有五个短故事,我翻来覆去地读,觉得很有意思,但有时又会觉得很乏味。那时,同学之间流传着《笑猫日记》和《淘气包马小跳》。我便向同学们借了一本,津津有味地读。发现里面的人物描写得十分精细,还十分的滑稽。就是这本书,激起了我的读书兴趣,妈妈看见我这么喜欢这套书,于是,她马上变成了“购物狂”,在网上偷偷给我买了《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各一套,当时书回来时,我简直高兴极了!抱着两个大箱子走进我的房间,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大约只用一个月时间,我已经全部读完了。

这些都是我的启蒙老师,它们用文字告诉我,读书是一件快乐,有趣的事,让我喜欢上了读书,爱上了读书。

后来我开始读一些小说,比如:《大草原上的小木屋》,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一位爸爸,还有妈妈和三位可爱的孩子,其中最小的还是一位小婴儿。他们一家人赶着一辆马车。在一片广阔的原野上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一座用木头搭成的小屋,他们还有一条小狗名叫杰克,这是一条忠诚的狗,他对印度安人十分的厌恶,后来,因为印度安人抢回了他们的土地,于是他们一家人便搬走了。故事十分曲折,有时读到惊险的部分,我的心便不由得提了起来,想象着后来会发生些什么。当时我读到杰克奋力游到岸边,我的心里似乎也为他拼命地呼喊,为他加油。

读书让我变自信,让我变得文静,我从书中读到了许多知识,读到了感情,让我体会到了文字的魅力,我爱读书。

第十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自打我记事开始,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最早的“书”是我四岁时的婴儿识字卡,不过上面并不是蔬菜水果,而是各式各样的汽车标志。

似乎我对各种文字图标都有感应,幼儿时的我,对这些卡片了如指掌,一看这些标志,我就可以准确报出它们对应的品牌。正因如此,我常被大人们称为“隔壁家的小孩”。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识字卡片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五岁的我已能阅读较为简单的故事书了,这使我对读书更加具有好奇心:“这小纸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字?”这时的我开始具备思考的能力,小脑瓜中装着数不清的'问题。

我七岁了!此时的我已经幼儿园毕业,不想再看那些幼稚的婴儿图书了。正当我为无书可看发愁时,姑姑带给我一本《三国演义》并对我说:“这可是文学巨著,要多读、细读。”我心想这书真那么神吗?我可不信。抱着怀疑的心态,我整天闷在房间里读书,就想知道它到底有没有那么神,没想到居然读上了瘾。

一年级、三年级、五年级,春花秋月没有等闲过,昔日疑惑的小小少年,早已变成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大书呆子了。岁月在变,人也在变,一切都在变,唯一不变的是我热爱《三国》的心。

虽然我爱读《三国》,但我明白,书海无涯,我不能拘泥于三国。因此,我要多读书,开辟广阔的思想空间!毕竟,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嘛。

第十一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一种遗传的因子,一种骨子里的天赋,书,很自然地吸引着我,书,理所当然地进入了我的世界。

幼儿园开始,我就特别喜欢看书。尽管那个时候我不识字,可是这丝毫不影响我对读书所燃起的那股好奇的热情,那书上的图画仍是让我如痴如醉。高兴之时,我还会捧着书手舞足蹈。

刚上一年级,连拼音都还没完全学会,我就已经渐渐迷上了注音的童话故事书。可是,我要看书很困难,拼一个字也得拼上半天。这看书的速度实在可笑。虽然,在这时看完一本书对我来说似乎比登天还难,但我还是努力地、一停不停地往上攀爬、攀爬……

现在,我六年级了,似乎没有太多时间阅读课外书,一直都忙于课堂上的事。可我还是念念不忘那些可爱的书本。我只要一有时间,就捧起书本“啃”个不停。见缝插针,哪怕几分钟,我也不放过,因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啊!

甚至,我只要一看起书来就没完没了,会废寝忘食,简直步入了疯狂状态。

我有一个奇怪的习惯,进厕所时抱着一本书,出来时两手空空。我总爱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而且总会忘记把书拿出来。上厕所之时似乎成了我看书的大好时光。坐在马桶上方便,我却还悠然自得,一副喜滋滋的样子。眼睛牢牢地盯住了书本,像猫看到了耗子,更确切地说,像饥饿的人扑到了面包上。书似乎有一股魔力吸引着我。我就这么看啊看啊,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直到妈妈叫我,我才回过神来。

阅读给了我精神粮食,给了我快乐与满足。书是我生命中的一把钥匙,一扇窗户,一座灯塔,一位老师……幼儿园、低年级、高年级,我的读书三部曲。

第十二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小时候,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总是喜欢看看电视、打打游戏、出去玩玩或干点其它什么的。

小学二年级时,最令我头痛的就是写话了。因为不喜欢阅读,写话时总是东拼西凑,内容枯燥无味。 此事让爸爸妈妈伤透了脑筋,他们只好一有空,就陪着我引导我读书。 于是我慢慢地从一些漫画、 童话 故事书中找到了一些乐趣,读过了以后感觉到挺好玩的。渐渐地在老师和爸爸妈妈精心指导下,我读书的兴趣更浓厚了。而且,我也不再满足于 读 那些童话和漫画之类的书了。读《十万个为什么》,使我的许多问题有了答案;读《中华上下五千年》,使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惊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到现在我已经读过了《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很多的中外名著。就这样我从被逼无奈的读书,到现在我自己主动地找读书了。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而且增长了我的见识。

我酷爱读书了, 同学们都说我 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每天读书成为我的“必修课”,现在一天至少读一小时的课外书,写作水平也有了提高,“书”真让我受益匪浅。俗话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原来我是什么书都读,现在我是有选择性的读书,不是什么书都读的,我会选择一些对我成长进步有作用的书读了,每读一本书,都会写一些读后感和摘抄一些好词好句,日积月累,那些好词好句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它们都住在我的脑海里,待到我需要它们的时候都会争先恐后的跑出来,来到我的笔下,也就“笔下生辉”了,在写作方面我还得过几次小奖呢,本来让我头疼的作文,现在是让我越来越喜欢了。

第十三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书,能使人们游进浩瀚的知识海洋,在海洋中尽情地畅读;书,能让人们变得更有内涵,更有思想,更有追求。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只不过书的类型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书的种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多。

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看的还是一本本幼稚的连环画,并且只看精彩部分,可以说是囫囵吞枣;到了八九岁,我又迷上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并且不再是囫囵吞枣,匆匆翻阅一遍,而是每个字都仔仔细细地看一遍,因为《西游记》中的情节精彩绝伦,令我爱不释手。其中,心地善良的唐僧,贪吃好色的猪八戒,脾气倔强的孙悟空和任劳任怨的沙僧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转眼间,又到了十一、二岁,这时的我又迷恋上了侦探、悬疑小说。像《大宇神秘惊奇》《鬼屋集》等等都让我夜不能寐,其中,环环紧扣的故事情节,吊人胃口的最后结局,更是让我大开眼界。

现在的我,思维更加开阔,视野更加宽广,以前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又开始看科幻小说。科幻小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未到达的领域。它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绚丽超凡的文笔所组成,它不仅陪我度过了许多无聊的时光,还让我学到了许多闻所未闻的知识,可以说,它让我受益匪浅。

一本本好书陪我度过来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可是,我所看的只是所有书中的九分之一,所以,还有更多的知识等着我去探索,去发现。就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在浩瀚的书籍海洋中遨游吧!

第十四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形象亲切。

像小鸟飞过枝头,像清泉流经山谷,每当我读书的时候,心情便十分愉悦,身边的一切就会抛到九霄云外。“我扑在书本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是啊,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掐指一算,我已经畅游书海六年了。无疑,书的好处很多,使我无知又幼稚的小脑瓜日益充盈起来。两岁时,我开始识字,家里到处挂满了字宝宝,到的五六岁时,我已粗识文字,拼音掌握的也不错,对书颇感兴趣。幼儿园老师送给我一套《世界著名童话》,这套书图文并茂,文字不多,并且还标有拼音,我爱不释手,常常手捧书本坐在板凳上徜徉在书的世界里。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令我目不暇接,美丽的图画又锦上添花,可供我无限遐想。

七岁时,我看到了儿童版的《三国演义》,对历史萌发了浓厚的兴趣,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读书,而她也连连答应,使我如愿以偿。当时我听得很投入,听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听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其实当时很“重感情”,并没有真正理解这本书,还是到了十一岁时再看,才知道了每个人物的特点,也才能够赏析“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文言特点。

八九岁时,我陆续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对课外读物产生了兴趣。于是,我的书桌上堆满了书,没事总要翻一翻。但对于《红楼梦》我却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贾宝玉的女生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是我厌烦。书很厚,内容不吸引人,索性我就把它扔到了一边,无人问津。

转眼到了十岁,我对书有了自己的见解:要爱就爱好书,不看那些虚无缥缈、无病呻吟、毫无意义的书。并且各种类型的书都要涉猎一些,这样才是“吃五谷杂粮长身体”。妈妈为了满足我的需求,专门买了一套《优秀国际大奖小说》,共有50多本。我像一只走近青草园的小羊羔,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美味营养的青草,读的真是不亦乐乎!我最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富有音乐细胞的蟋蟀柴斯特,善良的老鼠塔克……它们纯洁的心灵让我感动,也使我知道了许多外国人的生活,别样的风情。我经常将读书视作娱乐,一坐就是大半天。我把书当成了好朋友,当成了好老师,它陪我聊天,为我排忧解难;它帮我学习,教我做人。

冰心奶奶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是啊,书中蕴藏了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到用时方恨少”……古今中外,所有的人都给予书高度的评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趁着现在正值年少,活力四射,我要多读一些书!虽然我的读书史现在只有六年的时间,但我会继续读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当我成为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时,我会骄傲,我终生与书相伴,与书相知!

“腹有诗书气自华”。相信,通过读书,我会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积极前进的人,一个永远乐观的人!

第十五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大家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它自己的发展历史。今天,我这个小书迷就要讲讲我循序渐进的读书史,很有趣的,你不妨听一听,或许可以从中受益呢!

婴儿时代:那个穿着红肚兜,戴着银脚环,趴在地上看书的小娃娃是谁呀?嘻、嘻,那就是我。你看,我看书看得多认真呀,口水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我还不知道呢,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那本色彩鲜艳的图书。“唉呀呀!”我的书被妈妈抢走了,爬呀爬呀爬呀爬,可怎么也追不上妈妈,我“咚”得一声趴在了地上,舞动着四肢,“哇”得一声哭了起来,直到妈妈将书还给我,我才破涕为笑,可见我对书的情意可不一般噢!那时我对一本本图画书充满了好奇,边看边会想,书中的小人是怎样钻进去的呀?

幼儿时代:“妈咪,讲故事呀。”“妈咪讲故事。”我奶声奶气地叫着,胖嘟嘟的小手拽着妈咪,眼巴巴地瞅着妈咪,“好吧,小宝贝。”妈妈拍了拍我的小脸温柔地说。妈妈说罢,便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本小画书,将我抱在怀里,让我看着一幅幅生动的小图画,讲起故事来。在不知不觉中,我便从书中和妈妈的故事里认识了牛郎织女,结识了放羊的孩子,交上小红帽这个朋友。在幼儿园里,我把这些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望着他们羡慕的目光,我自豪极了,对书的感情也更深了。

儿童时代:自从认识了字,我的身影便从玩乐中消灭了,教室里多了一个手捧故事书的孩子,这孩子就是我,我对书的痴迷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我被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这些故事就像一个个大蛋糕,让我饥饿的精神背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善良的白雪公主,凶狠的王后,幸运的阿里巴巴……都在我那小小的脑瓜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有时我会为可怜的美人鱼而哭泣,为勤劳的灰姑娘而高兴,为勇敢的多萝茜而骄傲……书,让我的儿童时代充满着童话色彩。

少儿时代:少儿时代的我并没有因为长大而改变对书的喜爱,我仍是以前那个爱幻想、爱读书的女孩儿,只不过书的内容变成了古今中外的名著,《三国演义》中波澜壮阔的战斗场面,《水浒传》中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慨,《西游记》中孙悟空机智勇敢的抗争精神……都令我难以忘怀。这一部部名著将我领进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它就像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葛朗台的贪婪,简·爱的美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刚毅,唐吉诃德的可笑……我都从这一面面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它又像是一枚枚印章,将那些深奥的人生哲理烙在我的脑海里,永抹而不掉。书,它让我获得了丰富的知识,懂得了深刻的道理,让我长大了很多很多。

这就是我的读书史。在我心中,书永远是我的朋友,永远。

第十六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回望自己的成长之路,书时时刻刻陪伴着我。

打三四岁起,书就开始接触我的人生。每个晚上,我总求母亲讲一个故事给我听。母亲实在无暇费神为我编故事,就为我买来一套绘本。我如同饿狼,贪婪地翻阅这些绘本,一遍又一遍。真正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图片,不是文字。爷爷知道我喜欢看有图的书,特地为我买了部连环画——《三十六计》。一部六册,一面一图,看得我不亦乐乎。

到了一年级,我开始读童话。大段文字而没有插图的书我多少有些提不起兴趣,但也硬着头皮读下去。我慢慢发现了童话的独特趣味。

小学中高年级是我读书的高峰期。我接触了小说,迷上了漫画,涉猎了散文,品读了名著。小说大多数短篇的,几乎一周一本,其余时间大多用于追漫画《海贼王》和《火影忍者》了。散文看的不多,只看了三毛的一些代表作。名著也就是四大名著而已,且《红楼梦》还没看完。但除此之外,大明的历史倒是钻研得很透彻。我去市立图书馆借《明朝那些事儿》,共七册,按顺序总借不到,只好借到哪册读哪册,如同拼拼图一般。不过,东拼西凑,还是看完了。《史记》原文也略读了些,多半是看些“列传”和“世家”以及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的章节。此外,我接触了关于科学的第一本书——霍金的《时间简史》,还兴致勃勃地钻研了引力波和中微子,了解了宇宙大爆炸和夸克。

等到初中,散文照样看,依旧看得很少。我迷上了悬疑小说和科幻小说,又在市立图书馆断断续续读完了七部《哈利波特》,之后迷上了刘慈欣的《三体》。此书一度在中国大火,据说堪比美国的《沙丘》。我买下全套,发现名不虚传,达到了人类的科幻小说新高度,而且书中大量引用科学知识,显得非常真实,给灵魂以震慑。

从听妈妈讲故事,到自己读绘本,再到读散文、看小说、追漫画、阅名著,书陪了我十年。读书会让我不再孤独,不再空虚,开拓了视野,充盈了思想。就让我在喧嚣的尘世里,寻一处宁静,品一杯清茗,伴一窗幽然,持一卷在手,让书继续陪伴我吧!

第十七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读书如水,是生命的源泉;读书如花,是生命的美丽;读书如火,是生命的热情;读书如松,是生命的坚持。

——题记

喜欢读书

记得小时候,我是从未摸过书的,一个夏天的下午,家人都非常的忙,而我闲着没事。人家都说看书好,可我想:书哪有电视好?可家人非说不让我看电视!真无聊啊,要不我去隔壁书店借一本?估计也没啥好看滴,哎!于是我便借了一本,这书封面精巧、美观大方,我便读了下来。渐渐地,渐渐地,我发现,书也不是那么难读啊,反而特别好看哩!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我竟把一本书给读完了!一看钟,发现已经六点了。我足足看了三个多小时之多!自从这件事开始,我便有了一个新的爱好——看书。

迷上读书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捧着一本小说坐在阳台前,我先看了人物介绍,然后就一口气读了下去。在有些地方,人物非常幽默,我就会捧腹大笑;在描述到一些悲伤的地方,我也会擦一把眼泪;在看到坏人为非作歹时,我会大发雷霆。看了近两三个小时,一本书被我“啃”完了,然后我又跑去书店借了一本……渐渐地,我成为了一个小书迷!变成书迷到底是好是坏呢?有人说我是“书呆子”、“书虫”,我不但不生气,还窃窃自喜呢!

学会读书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间我已经12岁啦!书陪伴了我六年的童年时光。这几年来,我发现读书使我受益匪浅,书籍让我游览了名山大川,书籍让我穿越历史畅想未来,书籍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记得有一天上课,老师问我们“你们知道有什么描写黄山的诗句吗?”全班鸦雀无声,只有我一个人举手。老师让我告诉大家。“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我自豪的说,老师让全班同学为我鼓掌,叫大家向我学习读书的方法——边读书边积累,这才是真的会读书。

“读书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希望我们都做一个爱读书,读好书的中国好少年。

第十八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书,无论在古代,还是现在,书籍,都是人们知识的来源,每次看到那些被我翻过不知多少遍的图书,我都想好好的把它们再读一遍:

我大概从一年级左右开始学着写一篇长一点的作文,幼儿园时写的都是一些十几个字的小小日记当时不懂标点符号,句号和逗号写在“天上”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 一年级写的也不怎么样,为什么?因为当时我没有那么多作文书连周记总是用“今天”开头,但现在我不会再犯那种错误了。

到了二三年级,妈妈开始给我买一些《分类作文》,《三年级作文》之类的作文书,书读多了,写的作文也在慢慢变好,我学会了应用一些四字词语和成语,这都是因为书籍。

当然课外书也是要偶尔读一下的,四年级时,我有时会去新华书店买书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甚至一天,作文书也读的多,总不能一天到晚只图课外书吧。

到了五年级我就不怎么买书了,家里“堆积如山”的一些“老书”,我也不怎么看了,课外书看的少,作文书看得多,现在我还在尝试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所以,读书吧!抓住书中的知识,掌握“秘诀”,希望你以后也可以把作文写好!

第十九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我的童年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正牙牙学语的时候,父母掏出了一本厚厚的五彩的本子,我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冥冥中有一双手推着我来到它的身边,让我用一颗好奇的心去翻开它。

本子上是许许多多黑色的,带着些许神秘的符号。我看着这些符号忍不住用手去触摸这一撇一捺,一横一竖,只觉得非常的开心,像获得了心爱的玩具。

我相信,天下所有的父母都为子女朗读过故事书。我的父母也不例外。想想看吧,月光如水,父母坐在床沿上,用并不出彩的声音,为孩子朗读着故事,日复一日。从来都不安分的我竟安静了下来。我想,我那时的眼睛里是有着光的吧。枕着故事入眠的时候,知道了那些符号是活的,他们向我倾诉着一切,我的世界在那一刻,拥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幼儿园的时候,绘本是我的玩伴,字虽然不多,但当我第一次读出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颤动的。这个字是这样读的,我反复的重复着这奇异的声音。

我将这个字从纸上,用朗诵的方式解放了它!

从无声的静默到有声的存在,我感受到一个新的世界在向我打开——阅读。

小学了,我再也不用父母帮我念出书了,我可以独立的探寻一本又一本宝库,遍览前人之路。我不满足于课本,也从未止步于探索。我干涸的心田如恰逢甘霖。

时间如此的漫长,从伊索的世界,到安徒生的童话;从所罗门的指环到纳尼亚的传奇;青鸟,是那样的匆匆;金银岛,是否会像口口相传的那样,满载着金银。我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浩大,与自己的渺小,海洋的无垠,与扁舟的微芒。

初中,也就是现在。苏菲的世界会与你的世界重叠,人类的无限时空将会从你启程。宇宙有限,而思想无界。

书伴随着我的成长,那些记载着方正的符号的小舟背后又隐藏了多少奥秘。我的童年与书为友,以书为伴,亦与书结缘。

我欲激昂青春中,

爱恨学习亦如梦。

读古论今人已去,

书留千载不曾空……

第二十篇:我的读书史作文

蔚蓝的星球上,我们犹如奇异的鸟儿飞快地移动在空中,大张着嫩黄的小嘴如饥似渴地不断补充着赖以生存的精神食粮……

童稚时,经常小大人似的捧着本书“装模作样”的“念”,在上面圈圈点点,每当这时,奶奶就夸我“是读书的料”。我小小的心中便会漾起自豪的感觉。当书上的字眼已不再成为我阅读的障碍时,我已将书看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进入了一种新的忘我的境界……

在阅读的世界里,我随着鲁滨逊漂流,看着他从一个富家子弟到水手,到种植园主人,到奴隶再到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的过程,目睹了他的坚强、机智与勇敢,并深深被他折服。从此,我多了一份执著与毅力(坚定)。

我跟着吉姆坐上了前往金银岛的“伊斯班袅拉号”,把自己想象成船上一名最称职的水手,跟着医生,乡绅和船长等人,历经惊险曲折,最终战胜了是金钱如生命的海盗。然后,热情地唱着水手歌,载宝而归。从此,我多了一份善良与勇敢,还增添了一份对那些热衷于钱财的人的深深的蔑视……

渐渐的买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后来,我发现书店就是我休闲的最好场所,便三天两头往这里跑(这使得书店的工作人员都认识了我)。在这里,我又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狼妻》、《红飘带狮王》、《刀疤豺母》……

每次去书店,我都先看看是不是有新增添的沈石溪的书。等他的新书成了我那段时间所有的期盼。读的过程中,不只有多少次禁不住潸然泪下。虽然是写动物,可它们身上所具备的美好品质都是人所缺少的。它们不论雌性还是雄性,不论是食草还是食肉,为了能让群体更好地生存繁衍,它们都甘愿奉献;它们能为自己的后代、为群体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那没有经过雕琢的、原始的品质,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是那么地难能可贵。

每读过一本好书,我总感觉自己的心灵经过了一场虔诚的洗礼。从头到脚、从内到外都格外舒畅。

也许是读得太投入的缘故吧,读完后总是不能很快回过神来,依旧沉浸在其中。如果结局完美,就好似在沙漠中跋涉很久、口干舌燥时忽然天降甘霖,疯子般地手舞足蹈。而若结局不是我期望的,就会大感失落。每当这时,我总会冒出续写的念头,努力让每一位心地善良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朋友,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中,就像鱼儿遨游大海,就像鸟儿翱翔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