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处理决定
在20xx年12月25日《公共关系学》期末考试中,财务管理专业20xx级余、许xx同学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经老师多次警告仍不改正,并试图传递纸条,被监考老师制止;企业管理专业20xx汪xx同学不顾老师多次提醒,仍将夹带入场的资料拿出抄袭。在20xx年1月2日《概率论与统计》期末考试中,电子商务专业20xx级何xx同学在考试结束时,拒不交卷,不顾老师警告,与周围数名同学讨论,并修改答卷。上述同学的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学生,根据《xx大学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规定》,决定给予余、许x、汪、何xx同学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该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杜绝考试作弊行为,促进我校考风、学风、校风的建设。
xx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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