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城市管理督查通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对一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切实按照中心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承接职能转移,强化管理职责履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到位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项机制未落实到位。“一支队伍修到边”养护机制、“一把剪刀修到边”管养机制、“一把扫帚扫到边”环卫保洁机制均未全面落实到位,如黄河南路人行道至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动态保洁滞后、幸福南路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较多、项王路等路段道板砖破损维修不及时等。此外还存在一些责任不明晰区域,如花园路两侧绿化带保洁责任不明确,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失于管护。重点集中在市场商城、商业街区等内部,如宝龙24街、金港花园儿童街等内部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管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考核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等措施筹措养护费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公厕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背街后巷公厕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内部公厕未按要求开放等问题,属地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公厕管理力度,工商分局、商务局要采取措施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区环卫园林局也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电等优惠政策,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公厕管理工作。
4、违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较大,分类处置工作相对滞后,城管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推动属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逐步拆除,并定期汇报整治计划及整治工作进展。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契机,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确保每月有方案、有计划、有集中组织活动。
5、基层城市管理力量不足。城管分局属地大队已划归属地进行管理,但各街道办、管委会、双庄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仍未真正开展,车辆等执法装备尚未配备到位。个别大队办公场所简陋,没有罚没仓库,制约了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交办工作有不按时完成现象。对上级交办、安排的工作,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落实情况未及时反馈等问题,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交办的个别问题幸福街道未整改到位,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区科技局、区人大办包保路段无人清扫等。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根据《20xx年1月份数字城管工作情况通报》,各单位和部门得分如下:
项里街道83.55分,河滨街道75.00分,古城街道61.12分,幸福街道60.09分,城管分局99.61分,环卫局90.26分,住建局72.08分,水务局50.00分,教育局50.00分,其它单位和部门当月无案件,取平均分71.3分。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双庄镇:4份交办单共18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支路西外环至南海路段两侧门面房店外店店外堆放杂物未整改到位,靳塘小区周围动态保洁不到位),扣4分。
幸福街道:5份交办单共24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城区东大街一店多招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不到位,市府东路北背街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设施整治不到位),扣4分。
古城街道:5份交办单共11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中豪国际星城门面房前保洁不及时、垃圾箱垃圾外溢),扣2分。
项里街道:4份交办单共13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建业路上道路两侧堆放杂物、白色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店外墙壁小广告较多),扣2分。
河滨街道:2份交办单共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宿城新区:4份交办单共22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北海路便民河桥底树人学校东侧有垃圾、两岸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利民河两侧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扣4分。
区住建局:2份交办单共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城管分局:1份交办单共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得分:双庄镇96分,幸福街道96分,古城街道98分,项里街道98分,宿城新区96分,其他单位100分。
四、月度综合检查情况
本月因筹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月度综合检查,各单位月度综合检查得分均为100分。
五、加减分
(一)根据市城管办1月19日印发《十二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内容,对涉及我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检查优秀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南湖路。2、市容市貌管理:平安大道。3、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宿城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地。4、园林绿化管养:成子湖路绿化管养。5、“五小行业”管理:大润发东巷豆乐蜂等3家餐饮酒店单位。6、环卫设施管理:平安大道公厕。
需重点管理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运河路。2、市容市貌管理:项王路南侧市交警一大队西侧。3、居住小区管理:金谷盛世康城、富康花苑西区、府苑小区。4、市场商城管理:凤凰菜市场。5、园林绿化管养:黄海路绿化管养。6、水环境管理:古黄河四号桥至通湖大桥段、古黄河二号桥至古楚大桥段。7、“五小”行业管理:永阳大厦东侧邳州擀面皮店。8、环卫设施管理:矿山新村公厕。
加分:住建局加2分。
扣分:项里街道扣2分,幸福街道扣4分,河滨街道扣2分,宿城新区扣2分,工商分局扣2分。
(二)根据上级反馈及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发现:1、城管分局、四个街道、双庄镇小广告整治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成效显著。2、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幸福街道、环卫园林局组织迅速,行动得力。3、区住建局牵头的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对相关单位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幸福街道加2分,古城街道加1分,项里街道加1分,河滨街道加1分,双庄镇加1分,城管分局加1分,环卫园林局加1分。
扣分:住建局扣1分。
六、相关要求
1、督查通报中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将列入区城管办重点督查范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
2、近期区城管办将围绕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立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请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快速推进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附:1、违法建设拆除进展情况;
2、一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
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区领导张辉、王瑞、张以进、汪育才
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x市xx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第2篇:城市管理督查通报
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遂府办函〔20xx〕115号)要求,20xx年1月5日至1月13日,市目督室、市城管办联合组织力量对各县(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20xx年四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城管委高位协调作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不断增强。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了城管委、城管办的组织机构,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形成了城管委管总,城管办具体部署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责、协作配合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探索建立应对复杂难题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违法搭建、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梳理情况,找准问题关键,认真摸索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探索走出结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特色道路。船山区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力量,在观音湖、龙凤古镇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率先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安居区以城区市场整治为抓手,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明显改善了城区的环境卫生秩序;xx县突出市容秩序治理,通过抓好市政设施的升级改造和管护,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蓬溪县在认真抓好主城区城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将城管工作延伸到乡镇,有效解决了场镇管理难点问题;大英县创新流动摊贩管理,相对集中规范设置临时占道摊区,缓解了游商占道难题;遂宁开发区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强防违控违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搭建;市河东新区进一步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初步形成以办事处(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的管理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形成。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还未建立起一套设置合理、规范、明确的城市管理标准。对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园林绿化、清扫保洁、市容秩序、车辆停放、商贩占道经营等方面针对不同路段、不同时段未能建设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标准和指标体系。
(二)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各县(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总体较好,但在一些细节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多数县(区)、园区都存在个别路段特别是小街小巷修补不及时的现象,如大英县交通下街人行道路面破损,射洪县恒达东路人行道破损等。二是清扫保洁不及时,特别是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周边、城乡结合部经常存在露天堆放垃圾,如大英县红缘小区对面人行道露天堆放垃圾,玉和街与交通上街交界地带周边堆放杂物,安居区聚安南路多处露天堆放垃圾。三是各县(区)、园区都存在非工作时间段节假日在商业聚集区、学校、市场周边游商占道屡禁不止的现象,在市政设施、街边墙角张贴“牛皮癣“小广告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示范创建,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各县(区)、园区要制定全面规范有效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认真抓好示范街道创建,按照“大街严管、小街严控、小区规范”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处理车辆停放、占道经营、市政设施维护等突出问题,以典型带动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注重管理转型,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自的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要进一步完善发挥好城管委(办)高位协调监督机制作用,增强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加大城管工作保障力度,完善城管工作投入机制,强化明察暗访、曝光问责的督查考核机制,加快完善和建设数字化城管工程,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提高城市管理的日常快速反应和及时解决问题能力。
年月日
第3篇:城市管理督查通报
8月17日下午,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秩序混乱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1、健康路大礼堂北游园被烧烤车、游乐设施、杂物长期占用,夜市摊照明线路私拉乱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电业局)
2、健康路大礼堂前路中央水果摊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3、健康路顺城关游园门前冷饮摊点长期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
4、健康路顺城关游园对面临时摊点长期占道经营,临街商户店外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5、健康路与人民路口临时摊点随意经营,围观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秩序混乱。(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6、健康路“东方明珠”前冷饮摊长期经营并设置宣传旗。(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7、健康路游园前冷饮摊点占用停车位经营,游园内游乐设施、临时摊贩占用公共空间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
8、比干大道仿古街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严重,多数商户完全占用人行道及盲道。(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9、健康路“老庙黄金”前冷饮摊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0、健康路“万隆购物广场”对过爱玛电动车店外经营,完全占用人行道及盲道。(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1、健康路“农业银行”前临时商贩随意经营,秩序混乱。(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2、健康路“建业生活广场”周边临时摊贩占道经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混乱,个别商户用石块占用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交警大队)
13、健康路“新医一附院”前、健康北路与大同路口,公交车、城乡快巴长期随意停放载客。(责任单位:交通局)
14、健康北路大货车西瓜摊点长期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5、学院西路、健康路个别商户用石块占用公共空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6、学院西路、健康路多处公交车停靠点被机动车占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7、学院西路、健康路营运三轮车随意载客。(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交警大队、交通局)
18、学院西路汽车站通道两侧临时摊贩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9、健康路“新医一附院”门诊楼前临时摊贩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0、健康路、比干大道等路段流动广告宣传车结队通行,影响交通,噪音污染严重。(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1、行政路友谊新村周边占道经营严重。(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2、建设路汽车站周边出租车、营运三轮车随意停放。(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以上通报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市的对外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出行。特别是占道经营问题用铺天盖地、见缝插针来形容不为过,已经到了严重失控、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市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反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不同层面提出建议和议案,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媒介予以曝光,强烈要求大力整治。但是,个别责任单位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应付差事的错误思想,导致城市管理顽疾反复出现。针对这一现状,各相关责任单位应该以对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尽快打一场治理占道经营顽症的翻身仗,还路于民,并奠定长效管理坚实基础,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xx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