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1)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确保打赢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校门出入口。
第七条、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八条、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2)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巩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强调如下,请各学院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务必遵照执行。
一、学校实行返校审批制度。未经学校批准,所有学生一律禁止提前返校。学校明确开学时间并发出正式通知后,确因机票、车票时间等原因需要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之前或之后几日内返校的`,学生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批准后可以提前返校。
二、继续执行学生健康日检制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和零报告、日报告要求,所有学生应当自觉进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监测并按时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报告,如实报告本人身体状况、居住地、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三、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和外出审批制度。无极特殊情况,严禁学生出校;极特殊情况需出校的,学生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入。禁止一切非本楼人员和访客进入学生公寓,校内工作人员以及维修、服务、施工等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寓的,必须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并经过登记、测温等手续后方可入内,且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作业。
四、调整学生公寓关门和熄灯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关门时间调整为22:30,熄灯时间调整为为23:00,严禁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
五、落实学生健康教育制度。返校后,各学院要通过网络上好“开学第一课”,把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主要内容,同时通过适当形式,向学生及时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六、落实学生公寓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制度。学生宿舍要做好每日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禁止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宿舍门口、走廊、洗手间、卫生间等公寓楼内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和宿舍内消毒均由物业工作人员完成,学生桌面需由本人收拾干净,避免餐具、书本等被消毒剂淋湿或污损。学生宿舍每天通风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七、实行废弃口罩统一回收制度。学生不得随意丢弃废弃口罩,每个学生公寓门外设立废弃口罩收纳箱,学校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和集中销毁。
八、落实上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严格学生上课考勤,缺勤的学生需第一时间确定其去向和原因,做好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学院要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并报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实行学生公寓安检包干制度。加强学生公寓人员出入的日常管理,按照学院分工包干的原则,按照学生入校时学院分配的分工包干方案,根据各公寓学生人数,安排每个学院负责1至若干个公寓或若干个学院公同负责1个公寓,在疫情解除之前,每日严格落实证件检查和体温测量制度,把好公寓入口关。
十、疑似和确诊患者隔离制度。凡是被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学生及其宿舍成员(或其他密切接触者),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治疗和隔离观察。在治疗或隔离观察期间,未经准许不得擅自离开治疗或隔离场所。
十一、畅通学生意见建议和诉求沟通渠道。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班级信息员及时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身边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回应学生的诉求和关切,及时关注和处置网络不当言论,确保校园安全、文明、和谐、稳定。学生也可以通过校长信箱()反映有关问题和建议。
十二、落实辅导员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辅导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各包干学院协商安排。每个公寓的住楼辅导员(或住楼管理人员)作为本公寓紧急情况联系人、处置人,发生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报告。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及返校后服务管理工作,现作出如下行为管理规定:
1.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疫情形势尚未明朗、武汉市封锁措施尚未解除、学校尚未发布返校通知之前,所有师生员工一律不得擅自返校。
2.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必须落实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的审批要求。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人事部、学生归口管理部门核实后向校医院、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留学生统一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经报洪山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经审核同意返校的师生员工,在返校过程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流程如下(相关材料可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交,后期补交纸质材料):
个人申请(附出发地防控指挥部同意证明)→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核实后签署意见→校医院→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洪山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学校向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
3.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将劝返,并视情况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处理。
4.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返校的师生员工,返校后应立即向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报备。师生员工所在单位要做好体温检测、信息录入、情况上报等工作,重点确认是否与病毒携带者有过接触,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学校防控指挥部做好返校师生员工的隔离观察、跟踪服务、健康监测、卫生防疫等工作。
5.所有返校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所搭乘的航班、火车等公共交通同行人员的疫情情况,并自觉在宿舍、家隔离观察14天。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向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报告健康状况,体温高于37.3℃的,师生员工本人或者所在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向指挥部和校医院报告,在校医院的指导下进行预检、治疗或转诊。
6.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与他人接触。校医院可为返校人员提供口罩和体温计等基本物品。
7.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校查验制度,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返校的师生员工进行劝返,并登记上报师生基本信息。
8.学校将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情况和教育部、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前向广大师生员工发布开学返校通知,明确开学返校时间、程序等事项。
9.广大师生员工请关注“武汉微邻里”等公众号,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返校前,请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防护指导》、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的《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和学校编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一)》,做到正确认识,科学防治,理性应对。
10.我校面向师生员工及全社会提供疫情相关的心理热线援助和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心理援助热线:,或者扫码关注“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官方微信,根据提示进行网络语音咨询,开放时间:8:00-22:00。
学校将继续加强校园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垃圾转运站消毒巡检,公共场所及社区楼梯、电梯等定期清洁消毒。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5)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幼儿园的稳定,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和我园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传染疫情高发期实行进出园区体温检测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进出幼儿园具体时间安排
实行全体人员进出园区体温检查措施。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园区,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不得进出幼儿园。
二、入园、离园时间:
早上7:30—9:00入园
下午16:30—5:00离园
幼儿园大门在其余时间关闭,关闭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园区。
三、幼儿园门口值班人员安排
在园区开放时段内,学校安排园区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共同值班。值班人员的工作要求为:
(一)负责对所有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没有异常者可以放行。
(二)对于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人员处置:园外的进行劝阻,园内的须做好登记工作,立即隔离,并即时向园长报告。
(三)具体人员分工:值班人员负责体温测量,负责做好体温异常的思想工作及登记上报工作,园区负责人负责维护幼儿园门口秩序。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值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岗,确实有事需离开的,必须做好交班手续。
(五)希望值班的人员以大局为重,安排好工作,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6)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出入校门
1.正常上下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走红外线测温门出入校门,同时向值班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2.正常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将规范填写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交给值班保安,方可出校门。(开车出校门的也要交请假条。)
3.如果驾驶的车辆没有录入门禁系统,升降杆不能自动识别的进入校门前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登记并出示健康码和旅居史。
4.如果上班前签上到后再出校门且不能在上班前赶回的,也要交请假条给保安。(不交的由保安做好记录报校长室)
二、学生出入校门
1.学生入校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有效期内的.健康码、行程码,按照防疫要求排队经红外线测温门进入学校。
2.放学后学生出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有序排队。
3.正常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在校门口接并与保安交接后方可离校。
4.学生病愈返校时,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健康码、行程码,履行入校测温消毒手续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家长出入校门
1.护学岗值班家长到学校后,先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然后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再开始值班。
2.家长进入校园前必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联系要找的学校老师,并由所找老师与保安落实后方可佩戴口罩进入学校。
3.召开临时家长会时,请相关年级主任或班主任提前和值班保安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同时提醒参会家长严格遵守学校要求进入学校。
四、其他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
2.如有特殊情况,外来人员先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联系需要找的老师,由所找老师到校门口接,然后方可佩戴口罩入校。
3.上级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求入校时也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进行测温、消毒、登记。保安联系学校领导,由相关领导到校门口接。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7)
一、日常管理
(一)人员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疫区以外地区的人员,自到厦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症状并得到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方可正常上班。
2、办公室、实验室人员上班必须配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接触。学院办公室每天排班进行巡查监督。
3、上班期间尽量不接待访客。确因工作需要的,学院接待人员必须到校门口迎接来访人员。来访者必须按学校规定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后方可带入校内。交流工作时,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交流结束后,学院接待人员必须亲自把来访人员送出校门。
(二)会议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现场会议实行审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办公室加强全院会议室统一调配管理。
2、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确需集中开会的,尽量减少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
3、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三)实验室管理(负责人:林煌斌)
1、教学实验室使用管理(责任人:巫晶晶、徐丽、王美婉)
正式开学前,所有教学实验室一律不对师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责任人:各室负责人)
①学科团队负责人和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对拟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近期行踪、隔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要详细了解,凡有接触疫情高发区人员等疑点的人员,均不得进入。
②保持实验室内良好通风,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杀。
③所有实验操作,特别是公共仪器设备的操作,应按需要佩戴不同的专用手套。
(四)消毒及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办公室在工作时间开启门窗,保持良好通风。
2、每天定时对办公区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办公室、实验室等区域和门窗把手等接触频次多的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
二、学生宿舍楼(区)
楼长:邱志云
(一)学生住宿区分块管理,责任到人
目前,我院学生总人数1056人,除离校待考、休学、服兵役等学生外,在校住宿学生1017人,学生居住横跨两个校区,分散在9栋楼内,管理难度大。根据学生住宿就近分块管理的原则,我院实行住宿区包干到人的举措
(二)组建学生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小组,细化服务内容
根据住宿片区不同及学生数量分布,各班级招募6-8名学生志愿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先福建区域已进行过居家隔离14天以上的同学。志愿者分批次返校,其中第一批次2-4人/班(均衡男女生配比),选拔无须参加补考的学生,生源地厦漳泉区域优先。
志愿者负责内容:
1、协助开展学生宿舍隔离督管;
2、协助学生每日三餐的配给;
3、协助返校学生生活用品及快递的购买及领用;
4、协助学院及社区开展环境消杀工作;
5、及时反馈返校学生思想动态;
6、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出宿舍的.“一对一”陪护;
7、协助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发现疫情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给辅导员,辅导员按照《集美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生防控组工作方案》流程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必然造成返校学生诸多不适,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及时发现舆情,并及时上报,妥善应对。学院依托网络平台,以学院主页、“筑福港环”微信公众号、学生微信群及QQ群等方式合理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我院将开展“战‘疫’在行动,祖国,我想对你说......”主题征文,围绕把战“疫”期间体现出来的制度优越性、“最美逆行者”、众志成城共同战“疫”的动人故事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素材,教育引导青年学子在疫情防控中感知国家和人民的伟大力量,涵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忠诚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
同时,辅导员动态了解与监测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心理自我调适,开展学生动态状况汇报制。
(四)保障学生网络学习不中断
学生返校途中、返校后的线上教学要保障,通过资源信息推送、课程回看、自主学习、电话沟通等方式,保障学生返校后网络学习不中断。返校后关注学生补考复习情况、课程出勤情况及课程进度情况,尽可能提高网络学习的效果,拓宽知识获取的渠道,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五)有效发挥学院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作用
学院已第一时间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时成立了学生防控组,充分调到小组力量及时高效处理学生突发疫情状况。在发现突发状况时,首先报备学院疫情工作指挥部,杜绝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应对突发事件并导致疫情扩散及蔓延。
(六)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力求做到预见性
学生返校后涉及大量物资的消耗,口罩、体温计等物资不足的应对方案需要提前考虑,鼓励学生在生源地购置腋下体温计备用。学院根据志愿者配餐工作的开展购置辅助工具,做好社区环境的宣传物资准备,配备环境消杀物资以供学生宿舍需求等。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8)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园伙食管理委员会(简称伙委会),由园长、总务、保健医生、炊事组长及财务人员组成。
二、伙委会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对幼儿家长、教职工等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逐步改进。
三、保健医生每周五拟订好下一周的幼儿食谱、点心谱。
四、保健医生每月要进行一次营养综合分析和评价。
五、炊事组长每天要掌握好幼儿入园数,按时开饭,不得提前。
六、每天入园的蔬菜、肉类、蛋类及幼儿点心首先须经保健医生检查,并由炊事组长、园长、保健医生三人同时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每天做好蔬菜、食品帐目,并做到专款专用。
八、当天幼儿午餐后的剩饭菜、不得留作下餐继续使用,当天幼点心当天按幼儿数采购。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9)
为加强疫情期间食堂用餐管理,降低交叉传染风险,强化对食堂就餐环境的服务和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将错峰就餐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将延长三餐供餐时间,在供餐时间段美食街,公寓商铺正常开放,倡导大家打包就餐。
2、早餐6:30-9:30,午餐10:30-13:30,晚餐16:30-19:30。
3、疫情期间,同学们可有序前往食堂就餐,做到前后保持1米间距,在排队中佩戴好口罩,少交流,避免交叉感染。
4、全体同学就餐前,请配合门口防控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不得插队,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就餐。
5、疫情期间为保障食品安全,全体同学禁食生冷食品。
6、疫情期间,一生一餐具,就餐期间单桌同学禁止聚堆聊天。使用公共碗筷的每日一消毒。
7、为严格控制就餐人数,请同学们按照《就餐安排表》错峰就餐。
8、请同学们文明就餐,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就餐后,严格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避免垃圾污染及环境传播疾病。
幼儿园师生返园制度 (篇10)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疫情报告员:
疫情排查员:
疫情登记员:
沈平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室。
二、学校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伏山镇教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办—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2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分钟)→校长组织排查(5分钟)—镇教办。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