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现新时期同学们的精神风貌,促进同学们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特举办“校园之星”网络评选活动,每个班级至少要举荐5名同学参加,可以是“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劳动之星、文艺之星、爱校之星、文明之星”等。
1
主题:
“争当最璀璨的校园明星”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面貌,积极进取的精神,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展示学生风采,弘扬正气,树立典范,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举办此项活动。
口号: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诣校园、活力校园、实力校园、魅力校园。
2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千元以上品牌手机一部。
二等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的精美奖品一份。
三等奖:10名,奖励100元精美奖品一份。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精美奖品一份。
3
时间: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24日08:00——20XX年07月02日18:00
2、投票时间:
预赛:20XX年07月11日08:00——20XX年07月24日24:00
决赛:20XX年07月27日08:00——20XX年08月08日24:00
3、投票方式:07月11日08:00开始系统开放投票,开放投票后关注学校微信平台,点击界面左下角“校园之星”进入活动界面,选择你喜欢的选手并为选手投票。
4、颁奖时间:活动结束后相应时间进行颁奖
4
报名规则:
1、报名方式:学生报名需填写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特重要)等信息,以确保奖励的发放,具体格式: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以及自我介绍30字以内。(如张三报名格式为:张三+15会计升学一班+xxxxxxxxxxx+自我介绍)
2、报名程序:报名的同学到各班班主任处报名,班主任将报名名单交到网络中心刘志君(xxxxxxxxxxx)老师处,并与网络中心协调好时间给本班报名同学统一照相。
3、关于自我介绍:用简短、精练的语言,或者是座右铭、自己喜欢的一句话(30字以内)介绍自己,报名的学生在填写自我介绍时不可填写网络敏感词汇,否则将导致审核失败,班主任负责初审,然后提交报名名单及内容。
4、关于报名名额:本次活动报名名额无上限,但每班下限至少五名,审核人员会在20XX年07月01日18:00——07月01日24:00进行报名的审核与编辑工作,请同学们时刻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时机。
5、投票规则:关注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后方可进行投票,投票期间每人只能在关注后选择心仪的一位选手投出你宝贵的一票,取消关注将会随之取消所对应的投票,投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发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自己投票,得票最高者将荣获桂冠。
6、投票结算:活动结束后投票结果会在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7、奖励的发放:活动结束后奖励将会在“校园之星”评选后进行最终颁奖。
8、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所有。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每年开展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校园之星”评选,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同学,在学校中形成学先进、比进步、争上游的良好氛围。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学生“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对学生做出更全面、更公正的发展性评价。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促进学生的主动、全面发展;更好地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过程,调控教育教学行为。形成“人人争当校园明星,共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评价理念
“多一维评价标准,多一批成功学生”。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孩子发展,使尽可能多的学生体验到成长、进步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幸福与喜悦。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1、班级民主推选:各班按以上条件和指标,在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民主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级部,并填写“校园之星”评选申报表。
2、级部评议:根据各班申报的学生情况,征求各课任教师意见,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候选人,每个班级推荐两名,并张榜公示后报德育处。
3、德育处审定:根据评选条件,综合各类情况,由德育处审核确定,上报学校行政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具体评选时间:12月10日组织各班学生评选、推荐候选人;12月15日各级部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及申报表(贴照片)上报德育处;12月19日——23日微信投票;12月24日按照微信投票确定、公布每级部各10名“校园之星”、其他为“提名奖”。
4、评选数额:每班推选“校园之星”2人,全校候选人72人
5、表彰奖励:学校隆重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其他奖励,并张榜公布,广泛宣传,号召全体学生学习。未入选“校园之星”的学生,候选人设提名奖。
五、有关要求
1、“校园之星”是学校树立的典型学生,是全体学生学习的榜样。因此,在评选过程中,各班及年级部要认真对待,以对学生、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此项工作。
2、“校园之星”学生评选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原则,并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终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
3、各班评选出两名“校园之星”,并及时报级部,级部按时把评选结果报德育处。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4)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校团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2、道德之星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5、公益之星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8、科技之星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11、抗“疫”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11、抗“疫”之星
(1)抗疫期间,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
(2)抗疫期间在社区(乡、镇)担任志愿者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优化个性,培养特长,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的学生典型,展现优秀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围绕“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谐校园”的主题,有效激励全体学生“志存高远、奋勇争先、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有礼、勤奋求知、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校支部、行政研究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方案制度如下:
二、活动口号:今日校园之星明日社会栋梁
三、活动理念:赏识关注激励——以赏识的情感关注与激励每位学生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勤俭节约之星、好学上进之星、卫生环保之星、艺体特长之星、文明礼仪之星、服务管理之星、尊师敬长之星、励志进取之星、互助友爱之星、自律自强之星,共10个类别,每个类别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名学生,共计20名学生。
五、评选条件
(一)必要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反校纪班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行为习惯好,同学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大。
4、注重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同学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二)相应条件:指在具备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该项评星所需的优秀事迹或特殊才能,并在相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能起榜样引领作用,方能参加评选。
六、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
(1)每班按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推荐2名“校园之星”到年级进行评选;
(2)各年级组长负责以年级根据评选类别,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评选出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校园之星”评比,共计10名,5月16日中午放学前将推荐名单、学生照片及简介或事迹材料(电子文档)报政教处。
2、政教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将60名学生名单制成表于5月20日(周一)在学生中开展第一次海选,评选出40名入围“校园之星”。
3、张榜海报公示。政教处设置“校园之星”宣传栏,对入围“校园之星”同学的风采进行宣传展示。
4、第二次评选是由家长和教师投票,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票数,全校共评出30名“校园之星”。
5、支部、行政会召开专门会议,审定评选出的20名“校园之星”。
6、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7、表彰奖励。在今年六一校园艺术节上,学校对获得文昌一小“校园之星”称号学生进行将红榜表扬,并表彰奖励,颁发奖状、奖品。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榜样引领计划,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营造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善良、崇尚高雅、争当先锋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第四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个人和集体。
三、奖项设置
“校园百佳之星”共设立党员之星、学业之星、学生干部之星、道德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先进班集体之星、优秀社团之星、文明宿舍之星共10类奖项,每类评选10名,共计10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其行为和事迹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校园百佳之星”申请者应为该领域优秀的学生或集体。
4、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奖项,提交的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5、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班级专业排名前50%,无违纪情况。
二具体条件
1、党员之星——表彰理想信念坚定、作用发挥突出的学生党员
1政治品格过硬,爱党爱国爱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主动传递党的声音;
2作风优良,品行端正,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奖学金;
3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组织、参与党建活动,在推动学院、宿舍的党建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贡献,能影响和带动宿舍同学共同进步,带头维护校园秩序。
2、学业之星——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的学生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20XX—20XX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排名前5%;
320XX—20XX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
3、学生干部之星——表彰辛勤工作、才能出众的学生干部
1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能力突出。
4、道德之星——表彰品德高尚、堪为典范的学生
1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认可;
2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大局观、敢于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学业成绩位列专业前30%。
5、励志之星——表彰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学生
1积极进取,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一定成绩;
2为人正直,生活简朴,诚实守信;
3自强事迹突出,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或为学校、学院“感恩、自强、责任”先进事迹报告会主讲人。
6、文体之星——表彰文体方面特长明显、事迹先进的学生或集体
1积极参加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演讲等方面校内外比赛或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名次或优异成绩;
2能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和个人兴趣的关系,学习成绩优异,在校级以上的文体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
7、创新创业之星——表彰创新精神突出、创业事迹感人的学生
1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担任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大学科技园的团队负责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文章、期刊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8、先进班集体之星——表彰学风浓郁、品牌突出的班级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最美班级等称号或在学院“一班一品”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2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班风正,学风浓,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必修课成绩及格率在95%以上,班级成员在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中的获得人次达到班级人数的30%以上。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9、优秀社团之星——表彰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社团
(1)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在校团委指导下积极开展活动;
(2)能主动开展符合社团章程的相关活动,活动特色鲜明;
(3)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强,社团指导老师作用发挥充分。
10、文明宿舍之星——表彰环境整洁、品味高雅、学习优秀的宿舍
1全学年宿舍内务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或曾获得校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2全体成员品行端正、相处和睦、共同进步,无违纪处分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宿舍文化建设特色明显;
3学习风气正,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优,人际关系和谐,宿舍成员平均获奖人次率高。
五、评选程序
“校园百佳之星”分校、院两级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16日-11月21日)
各学院要把第四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活动作为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院级初评(11月22日—12月9日)
1、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4),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同时报送证明材料复印件(钉在一起,申报表在上边)及两张电子版生活照,学院人数在1500人以内的每类奖项推荐1人,1500人以上的每类奖项可推荐1-2人参加学校评选。
2、各学院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及时完成院级“校园百佳之星”的10个奖项初评,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宣传;
3、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12月9日前,各学院将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校园百佳之星”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XX信箱。
(三)学校评定(12月10日-12月25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定。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把学生中出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出来,使推荐出来的人和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使评优表先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将“榜样引领计划”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典型示范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贯穿于合力育人工程中,贯穿于日常学生工作中,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三)加强领导,努力构建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的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通过“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长效机制,在全校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五)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③仪表整洁端正;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9)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在本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全面发展的合格职校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的对象:
XX省民政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由学校制定校园之星的评选项目及标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每名学生限申报1个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后在全校师生中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颁星奖励,“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体之星”、“礼仪之星”各评出3名,申报表连同电子档于4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举止文明。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清洁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能带动全班同学参加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5、礼仪之星:举止大方,热情友好,宽容谦让,礼貌待人,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修养,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关心帮助和照顾。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颁奖,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橱窗“校园之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10)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