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故乡》读后感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篇二:《故乡》读后感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篇三:《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