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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2024-12-15 21:45:01职场文书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一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2、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内容及程序

1、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8、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9、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办公室存档。

10、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五、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第二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三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车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使每辆车确保完好的技术状况,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1、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在购车前,投资人应与公司协商确定车型、营运线路,早签有关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车入户。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

2、整车必须符合“GB7258-20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

3、按照行业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不得随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货混装。

4、所有营运车辆都要进行等级评定。营运车辆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检测报告,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5、根据有关规定凡达到国家规定报废的车辆坚决停止营运并予以报废。杜绝由于车辆老旧造成的机械施事故,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6、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凡脱保车辆和未领取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将通知车站予以停班。经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将停止营运。对司属车辆下达执行率为100%,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会制度。

7、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缴纳公司的税费,及时领取相关的行车手续,保证做到行车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8、要求所有营运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玻璃无破损、漆皮无脱落,公司安全员下站检查的重点是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传动等部位是否完好,认真检查车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齐全有效,对已陈旧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予以更新。轮胎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如轮胎残留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须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导致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彻底杜绝所有营运车辆“带病”行驶。

9、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三品”上车,严禁车厢内私装、私运相关危险物品,严禁超速,严禁无资格证的驾驶员参加营运,对有上述行为的车辆和当事人,安全员一经发现,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给予纠正,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后仍不服从管理者或继续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经济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10、所有营运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车辆的年检审验工作,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

11、驾驶员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同时必须做好对车辆的维护,落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

第四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第五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使景区内和公司有安全可靠的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景区内和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0管理职责

3.1工程设备部

3.1.1负责景区内和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综合管理

3.1.2负责景区内和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

3.1.3负责监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1.4对供配电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2其他部门和单位

3.2.1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

3.2.2用电过程中出现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修

4.0工作规范

4.1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

4.1.1供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供配电室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

4.1.2管理人员应保持供配电室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以及保持室内清洁。

4.1.3供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且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1.4供配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公司领导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4.1.5规范供配电系统的图纸管理,做好技术数据及资料的保存。

4.2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

4.2.1供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

4.2.2巡视内容

1)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

2)有无导常响声或气味

3)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4)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允许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5)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6)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7)各种临时用电连接情况

8)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9)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2.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尽快如实地汇报给领导,在领导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4.2.4变压器的养护

变压器值班电工进行外部清洁保养。在停电状态下,清扫变压器的外壳,检查变压器的油封垫圈是否完好。拧紧变压器的外引线接头,若有破损应修复后再接好。检查变压器绝缘子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完好,若损伤则予以更换。测定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当发现绝缘电阻较低时,应进行修理。

4.2.4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4.2.5主要负责人应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4.3供配电系统的作业安全

4.3.1电气作业是特殊工种作业,电工需持证上岗

4.3.2不论电压等级高低,都必须停电检修,禁止带点作业

4.3.3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前,必须做好停电、验电、安装地接线、挂警示牌等安全技术措施,缺一不可。

4.3.4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使被检修部位与电源形成明显可见开点。

4.3.5对电容器或带有电容器的线路进行检修时,断电后需对电容器充分放电。

4.4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4.4.1供配电系统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职工职业素质,保证供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4.4.2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供配电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审核,做好事故档案的存档。

4.4.3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全公司供配电工的专业知识培训。

4.4.4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供配电系统紧急事故的抢修。

4.4.5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的统一计划检修安排,维护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4.5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4.5.1因工程维修、设备设施检修等原因停电,应提前通知各用电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5.2因突然事故停电,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恢复供电后向各用电单位作出解释。

5.0文件与记录

5.1 《特殊工种操作证》

5.2 《安全管理制度》

5.3 《景区用电管理制度》

5.4 《供配电操作规程》

5.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__

5.6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5.7 《供配电设施保养记录》

5.8 《供配电设施维修记录》

第六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修理、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平安,确保烧结厂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全部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修理、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修理、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囫囵作业过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状况举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平安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当对拆除设备的现状举行具体调查,编制拆除计划,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举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衔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整洁,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当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看法,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觉特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平安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准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记下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七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为确保电教器材设备正常运转,积极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有限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备与采购

1、学校配置电化教育器材,应遵照省市区装备所(站)电教设备配备标准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配备达标。

2、选购电教器材应从实际出发,配置电教馆认可的质量好、经济实用、便于修配的定型产品。

3、学校电教机构管理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前做好设备、材料及器具的购置计划和采购工作,以确保电化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4、凡配备购置单价二百元以上(含自购、调拨、价拨、馈赠、奖励等)的电教器材,必须先经总务部门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再由电教管理人员借出,入校电教机构帐,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5、凡购置二百元以下电化教学用品、维修配件、低值损耗材料,应列入学校电教机构“低值损耗器材、材料进购领用”帐,方可配发、领用。

6、电教器材的采购和报销,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符合财会管理手续,并接受学校及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保管

1、学校一切电教器材均是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为己有或为私人私利所用。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器材。

3、电教设备应统一规定编号、登记、造册;低值各类电教专用教学应损耗器材、配件应帐物清楚;贷架、橱柜应保持整洁,便于存放、查找。

自规定颁发起,电教设备、教材的登记编号,统一使用登记制度的目录代码。

4、电教器材在保管使用中必须做好防尘、防曝晒、防雨淋、防碰撞、防漏电、防火、防盗工作。

5、学校应设置专用电教器材保管室。保管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室内必须采取防晒、防雨淋、防火、防盗及通风措施和设备。

(2)应有存放相应硬件设备、软件教材、业务档案及教学用品、器具的货架、橱柜。

(3)每台电教设备均须配有防尘罩。

6、教职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必须清理、归还所借电教器材。教职人员无论借用与否,电教机构的签字、盖章,应是学校办理教师行政调动的必备手续之一。

7、学校贵重电教器材应参加保险。

三、使用

1、电教器材只能志用于电化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2、借用电教设备前,管理人员应对器材进行完全性检查,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3、借用电教器材,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检查、验收手续。

4、电教器材的使用者,必须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使用中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妥善保管,用毕按期归还;如保管不当,器材失窃或人为损坏,应视情节轻重斟情赔偿。

5、电教器材一般不得长期借用,谁用谁借,不得转借;外语借用的教学用机,或班级、年级组、教研组长期借用的设备,应固定机号,以便管理。

6、学期结束前,所有电教器材均应回收,由电教保管室统一维护、保管。

7、假期中,电教器材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8、严禁使用电教器材播放淫秽音像,或接收、转录国际敌对势力的`反华政治宣传节目和制品,违专利号依法从严追究。

9、功能用室(含教室)电脑、电视机使用时,要在登记平台上进行使用登记。

四、维护、保养

1、电教器材管理人员应对电教器材进行定期清理、除尘、除湿、消磁、去污、更换零部件等维护性的保养。所有电教设备应随时保证能正常工作。

2、电教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3、录音机、放像机,禁止使用劣质磁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禁止使用伪劣软件、盗版软件。

4、对不经常用的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风。通电,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5、贵重设备必须送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6、学校领导应对器材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报废

1、电教器材因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配,或已有更新器材替补的早期淘汰产品,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电教器材的报废,应由电教管理人员填写《电教设备报废登记表》,说明报废理由,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3、报废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贵重器材,应经上级电教主管部门鉴定、签字、盖章方能认定。

4、报废后的电教器材,应报送电教主管部门处理。

第八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一、气锤操作人员应明了气锤的结构和性能,作到合理使用,防止事故。

二、注意气锤的工作期限,并作定期的检修,零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拆换,不可让更多的零件破坏。

三、在工作过程中,如发杂音,立即停车检查修理。

四、经常注意油杯存油情况,并注意润滑油是否合乎规格,如燃点渣滓及浓度。

五、经常注意各部分的润滑问题。

六、砧体砧面与锤体导承之距离,及下砧面与地面之距离应切实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随时检查其距离是否有新改变,以免将机器打坏。

七、缓冲机构内球形败凡耳是否完整,应作定期检查,以免锤体将工作缸上盖碰损。

八、冬季应将油杯加以包裹,以免冷冻,使润滑受阻。

九、开车前应检查操纵杠杆在操纵上的灵活性。

十、各补气通路应在定期检修中加以疏通,应使气锤能发挥其正常的效力。

十一、电动机应经常保持清洁,一年拆开擦洗一次,但擦洗时注意在线圈上不要用煤油或气油,以免绝缘层脱落。

十二、不允许锻打冷的或不够热的金属。

十三、锤在上方时间,不可超过一分钟,以免锤体发热,浪费能力,影响机器正常运转及寿命长度。

十四、锻工应具有丰富经验,方可操纵气锤,特别在作单下打击时,在操作技术上更需熟练。

十五、在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第九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第十篇:设备设施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八条生产设备设施维修要根据其技术规范要求及现有技术状况确定,由使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制定生产设施维修计划,合理确定维修内容、时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生产设备设施维修检修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第九条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