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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2024-12-13 12:00:01职场文书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一

一、学生寝室由宿管科统一安排,由学生住宿部生活老师统一管理;

二、寝室厨柜应自觉上锁,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三、现金应存放银行,贵重物品应暂存在生活老师、班主任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寝室内;

四、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寝室;需要回寝室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班主任、科任老师或政教处签批意见);

五、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电老虎、取暖器、电炉、电饭堡、电烫斗等,

上课期间不在寝室内不能将充电器等(听磁带用的电池)放在寝室内充电;遵守电器使用原则,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等事故;

六、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寝室内不得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等;

七、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八、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九、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生活老师向政教处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

十、节假日期间如在校滞留,须经班主任同意(书面意见),并报生活老师备案;

十一、寝室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十四、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告诉他人;

十五、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由学校水电管理人员派人维修;

十六、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内、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聚众起哄;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十九、禁止抽烟;

二十、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二

一、考评细则

1、清洁

①每天未按时打扫或整理,每次扣1分。

②每次打扫不彻底,扣1份。

③经督促仍不打扫或打扫不彻底扣2—5分。

④将水泼洒在寝室内、外或向楼下扔垃圾、倒水,扣1—2分。

⑤寝室清洁卫生卫生保持差或床单、被盖又脏又旧,扣1—3分。

2、纪律

①不按时进出寝室,不自服从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扣1—2分。

②寝室室长未按时清点本寝室人数,或未将缺勤情况报告给值周教师或学生干部,一次扣1分。

③回寝室睡觉迟到者每人扣0.5分,未按要求休息、私自离开寝室床位到别处睡觉,每人/次扣1分。深夜私自出校,到街上去玩,每人/次扣2分。

④就寝后有影响他人睡觉的行为者,每人次扣1分(说话、吵闹、唱歌等)。

⑤有在寝室聚餐、喝酒、吸烟、赌博、疯打、玩火、点蜡烛等行为者,每人/次扣1—2分。

⑥留宿外寝室人员或亲友,扣1分;未按时起床、洗漱者扣1分;将贵重物品或现金放在寝室,并丢失者扣1分。

3、内务整理

①床铺折叠不规范(枕头、棉絮、床单),每床扣0.5分。

②物品(鞋、盆、盅、洗脸巾等)摆放不整齐、不到位,每次扣1—2分。

③在寝室内洗、晾、挂衣物或随意张贴字画,每次扣1分。

4、公物管理

①损坏门窗、床铺、桌凳、水电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2—5分。

②在门窗、墙壁等处乱写、乱画者,每人/次扣1—2分。

③将违禁品(刀、烟、火、汽油、酒精等)放在寝室者,每次扣2分。

二、考评办法

1、每周每室基本分为100分,扣除每天所扣分后为每寝室每周的实得分。

2、每天学生干部负责考核。

3、凡参与考核人员未逗硬考评,未评出优劣者,扣学生干部1分。

三、奖励

1、每学月总结评比一次,按总分评出四个“文明寝室”(男女各2个)。

2、凡被评为“文明寝室”,学校奖有关的管理人员10元,给班级加学月德育考核分5分。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少年宫班级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少年宫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少年宫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此考核细则总分100分,从以下五方面考核辅导教师,即工作出勤20分、计划和总结20分、教学活动开展20分、活动成效30分、档案建设10分。

一、考核机构

由少年宫办公室等相关分管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并由少年宫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考核小组有权决定每次考核的形式、内容、方法,行使考核定级、奖励分配的权力。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出勤:(20分)

按照活动轮流表如有活动请事假一次扣2分,病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由学校认可的公差不扣分。

(二)组织管理:(20分)

1、计划:(10分)

计划详实,内容具体,面向全体学生,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可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养成。每学期一周内交教务处存档。不交0分。

总结:(10分)总结规范、真实、准确,即体现出成绩又提出整改意见。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交教务处。不交0分。

(三)教学活动:(20分)

1、学生出勤管理:(5分)体现学生为活动主体,活动新颖。有点名册。没有点名册0分。

2、有活动记录,记录规范、准确。(10分)。没有不得分,不规范、准确酌情扣分。

3、学生活动安全管理:(5分)活动中认真负责,学生不离开活动场所,不随意换班。出现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活动成效:(30分)此项考核由少年宫工作领导小组打分评定,按各兴趣班的活动成效打分,完成85%以上活动要求为优秀得30分、完成70%以上活动要求为良好20分、完成60%以上活动要求为称职得10分。

(五)工作责任:(10分)

1、材料规范,符合要求。(5分)按时按质完成所交材料,每缺交一份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2、认真开展好教学活动,不消极怠工;管好、用好班级活动器材、设施,教辅资料和学生作业作品。(5分),本项视情节扣分。

(六)特色加分

所带班级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奖10分,只参加表演未评奖的8分;省级8分,只参加表演未评奖的6分;州级6分,只参加表演未评奖的4分;县级4分,只参加表演未评奖的2分。个人参加的减半执行。

三、考核办法

1、以随机和常规考核相结合,常规考核每学年末进行。

2、考核采取辅导员自评、考核小组审核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自评即由辅导员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依照评分标准,成绩。自评采用表格式,必要时附带有关资料。考核小组审核考评即由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工作的情况和实绩对辅导员的自评成绩予以认定和考评,并根据认定考评结果公布成绩。

3、被考核的辅导员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三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考核小组将在三天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结论为终局结论。

四、奖分应用

1、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即为该年度的优秀辅导员。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级优秀辅导员以及其他评选活动、奖励的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优秀人数为20%,良好60%,合格人数20%。

五、其它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经考核小组裁定,当月辅导员考核奖执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不予奖励。

1、在辅导员工作中违反师德要求,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学生在校期间因监护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伤害事故;

3、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不理想的班级;

4、学生行为规范差,在公众场合多次出现违纪现象,影响学校声誉的;

5、上述之外,一些有悖于德育工作及辅导员工作要求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经考核小组裁定,直接定为优秀档。

1、班内学生在各个场合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2、辅导员在班队工作中富有特色,对某阶段工作起到促进、推动作用的;

3、辅导员工作特别突出,并受到家长社会广泛赞誉的;

4、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特别突出的班级;

5、上述之外,教育事迹特别感人或作出重要贡献,为学校赢得声誉的。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四

为更好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将我校打造成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特制定校外辅导员的如下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经常深入各班各年级理解学生的情况;

2.协助策划少先队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少先队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学校指导老师和政教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五

1、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不离人。

2、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3、大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人员负责,总务处工作人员配合管理。

4、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一至二个月)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总务处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如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

6、消防值班(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技能。

7、如发生火灾,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奋力灭火,并及时报警。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六

1、对安全班长负责,按期并完成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在安全班长的安排下使用小区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对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保证物业的安全。监控人员的进出,和管区内的人员安全的举动;

4、负责小区门岗的站岗,登记来访者和大件物品的出入。防止物品随意大流失和危险品进入物业;

5、巡逻物业内部,保证不受人为的破坏,遇到业主求救,马上支援;

6、在中控室监视整个管区的情况,禁止有玩火,爬墙,打架,小偷小摸,抢劫等事情发生,同时禁止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的情况发生;

7、认真作业,遇到情况作记录,受权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马上处理的通知班长和其他队友来处理;

8、在停车场指挥车辆有序进出,有序停放。车辆进出靠出入证件,防止车辆被破坏和盗窃;

9、负责在班长的统一安排下对消防系统和设备定期试运行工作,并且做消防演习,保证有事可以马上行动;

10、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必须马上集合,在指挥下到现场作业;

11、负责协助班长向安全部主管提交管辖范围内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12、努力学习安全保卫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素质,以更好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态度服务业主、社会;

13、负责小区突发性事件如停水、停电、跑水、火警情况的处理,疏散人群,扑灭火灾,事前通知业主停水电,以便作业;

14、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组的工作。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学生寝室稳定,打造平安校园,同时促进参与学生寝室安全稳定管理的深入性,将统一组织寝室管理员对学生寝室作了以公共安全、寝室卫生为主题的夜巡查。

1.巡夜工作以寝室管理员为主,值周老师为辅。为确保彻夜巡查制度的落实到位,将由学校行政领导督察巡夜情况。

2.每晚由寝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每个寝室逐一检查并做好登记。巡查内容包括了解学生外宿、晚归现象;了解学生去向不明或不请假离校的情况;了解学生是否有打架斗殴。

3、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寝室管理员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宿舍安全。

4、值日教师夜间要巡视宿舍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5、值日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八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九

少先队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在上级少工委,教学处的指导下,依靠中队辅导员,踏实工作、努力创新,培养少年儿童成为富有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人。

一、积极主动,协助教学处主任抓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好少先队工作。

二、根据本校实际和少年儿童特点,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好大队部工作计划,确定学期和每月的教育中心,安排好重大的活动。期末有总结。

三、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安排好每周的国旗下讲话,组织好红领巾广播,布置班级中队角,出好每月一期黑板报,完善少先队值日岗制度等。汇总大队部的工作资料。

四、培训各级少先队队干部。每月召开1-2次大中队干部、小辅导员会议,培养队干部实践能力。

五、开展争当“五星”等活动。

六、每学期设计并组织1-2次主题队会;经常深入中队检查指导中小队开展活动。

七、做好少先队各级各类评优和考核工作。

八、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工作,交流经验,听取意见。

九、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少先队组织。做好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主动寻求社会配合。

十、在做好少先队工作的同时,协助教学处主任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

社区人员工作制度 篇十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__]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