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1)
一、加强安全管理
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麻痹大意造成的。要从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司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作用,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察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增强员工责任感,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杜绝“三违”行为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侥幸心理,怕麻烦,这就给了事故发生可乘之机。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操作行车前不进行遥控器和行车的比配确认,远距离操作行车,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早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安全互保对子之间应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
要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认知培训,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
事故通报的学习与分析,其目的旨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安全无小事。
通过参加集团组织的水泥厂培训,我积极学习,虚心请教,对公司水泥业务有了全面细致的理解,要想生产出高质量的水泥需要在现有生产工艺水平基础上做好安全,电器设备、工艺和实验室工作。在我在思路不是很清晰的时候,指出了一条正确且快捷的大道。
要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学习,树立安全意识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职工、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公司日常工作能否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牢牢绷紧安全之弦,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通过日常安全生产经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我得到最深的体会是,安全无小事,事事要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是危言耸听,是切切实实关系到每个人生活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以后生产过程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我希望今后可以学习更多的安全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也希望每个人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安全的工作。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2)
x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义棠煤业事故反思整顿大会。会上,路董事长深刻剖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三点开展工作:
一、要遵照路董事长“四个全面”精神要求,即全面从严查处,全面彻底整改,全面大幅提升,全面根本好转的总体安排部署。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摒弃空谈,抓好落实。安全管理的关键在现场,我将把工作重心和精力放在在工作现场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长期以来形成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强化规程的执行力度。
二、抓好基础管理、基层管理、基本功操作的“三基”建设。重点落实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对安全风险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区域,采取特殊检查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管理不流于形式,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养成习惯,抓出实效,落到实处。
三、抓好标准化建设管理。将双重预防机制贯穿管理始终,抓住隐患问题不放手。真正实现一把手管理工程,落到实处,将各种管理延伸到作业现场。
通过此次事故反思大会,我进一步体会到了责任心与执行力的重要性。今后工作中更要尽职尽责,认真履职,时刻绷紧安全弦,消除麻痹大意思想,筑牢安全红线,严守安全底线,用实际行动扭转安全被动局面,重树义煤形象!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对于“安全”二字,我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作为化工厂的一名工人,我也相信大多数人对安全的认识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情。那么我就结合安全与生产简单发表一下感受。
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在正常生产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常抓不懈,消除隐患,预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4)
20xx年x月x日星期一,上完上午四节课程,在吃顿午餐,到了下午1点钟左右,想着学生应该回到宿舍休息了,所以我向29号楼612宿舍走去,走在路上,感觉非常紧张,心里一直酝酿着见到学生我要说什么,也在担心,万一学生不热情,我会不会很尴尬等。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我鼓足勇气敲响了612宿舍门。学生看到我,有点诧异,我便迅速自我介绍,几位女生听到我介绍后从被窝里爬起来。
学生比我想象的成熟,而且比较热情,宿舍关系也比较融洽,顿时我的心情也放松下来,于是敞开心扉,与学生展开交流。在与612宿舍女生的交流中,学生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初级会计师有没有必要考,是不是直接跳过初级考中级,还有是先就业还是先参加考研,同时她们也很关心就业的问题。对于就业她们有点迷茫,作为会计电算化专业就业前景怎样,毕业后应该应聘什么样的工作单位,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怎样写等。对于学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我都认真的给予回答。我根据自己的亲生经历,在大学四年中应该做什么,应该学些什么说出了我自己的看法。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5)
如何形成一个新的安全理念,使企业安全文化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使安全文化建设是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新举措,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的新探索
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以人为本,就是指企业生产的过程中把员工的生命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珍惜生命”,的理念保护环境真正做到维护员工的利益,以员工是否满意,是否得利,是否安康稳定为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多赢局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抓安全生产首先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员工人身安全与企业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等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服从人的生命。二是要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煤矿只有实现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稳定的生产秩序,没有可靠的安全作为屏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将无法正常进行。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三是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个员工的事。企业对安全工作,不仅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对员工生命的关注不仅强调生命的物质存在的可贵更应关注和关爱员工更要对员工进行情感和精神的关怀,使员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满足为员工提供一个本质安全的环境,使企业”人本、人性、人情,人权,的核心思想获得充分的体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安全为天,生命至遵循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实现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二,创造安全文化的有效机制
一种有效机制,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安全文化。主要是为了创造如下:一是建立安全机制的学习机制。使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一定要有科学的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安全教育、安全的方式进行探讨,对加固效果。在安全教育、安全研究的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浮现,使安全教育,有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有趣、娱乐,让职工参与活动,在不知不觉中加强教育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了“人人都讲关于安全,一切都是关于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一步跨越边境安全,“我”。两种是创造安全管理机制。严重的集成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加强科学而严谨的和可操作性,为前提,而且安全生产制造企业安全文化前提。编织着DangZhengGong集团管理的科学化管理网络、工会、餐桌被网、学科组被捉住,各方共同安全的家庭女性成员、职能部门,协助KeDui实施安全责任制,加强层的现场管理,确保各项规章、条例、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工地安全和利益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三违”的努力,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创造安全>培训机制。以安全培训,在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的发展,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培训组织,促进教师教学,为了安全,促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并探讨了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训练、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为出发点,以提高文化素质的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科学,人文,提高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第三,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人
这个工人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安全培训员工、专业精神的重要举措,>企业文化的建设。一名优秀的员工是为了塑造安全职业行为。专业的文明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员工的最高安全规程的要求。高尚的人格力量展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以高尚的安全文化。二是规范职工业务。实施措施之前工人施工,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要求。建设全面严格检查,及时对职工进行开发、运营,及时纠正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人。三是要深化危险的活动,加强有效预见能力。事前预防工人班组安全预测活动是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安全规范的重要举措。哦,真正的危险预见班次,下岗职工生产场地条件、劳动安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威胁到正常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实施安全竞争活动。在这个竞争活动来培养优秀的工人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精神,良好的安全专业人员。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6)
XX年8月31日,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以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新版《安全生产法》一改旧版法律“重经济发展,轻生命安全”、“重整改,轻处罚”的先天缺陷,在安全生产方针、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强化,体现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典治理安全生产乱象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 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7)
秋季到来,对于各行各业来讲,进入到一个新的季节中来,就预示着一种新的工作状态,当然,这工作状态一定是在之前的基础之上有所“进展”,这“进展”就是一种总结、提高的过程。
如文中所述,该段结合雨季不断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加强防洪防汛有关工作,从文字描述中可以看出,“动作”不少,“环节”复杂,且涉及面较广,充分体现了对设备能够“安全”的重视程度,这是一个企业能够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关键的核心思想。
众所周知,防洪工作不单单是铁路部门的重点工作,每年到了雨季,社会各界都在工作中将防洪工作作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并结合到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的措施、办法,确保在雨季来临时,人员、物资、设备等都能够达到一定的“安全系数”,从而推动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
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生命之源,然而若呈“洪水”泛滥之势,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就会受到威胁,因而防洪工作对人们工作生活来说极具关键性和重要性。
正如文中所述,该段仅仅是其所在的武汉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一个小单位,能够在上级的领导下做出系统化防洪的有关措施,认真贯彻到工作机制中,确保安全,为铁路运输供电安全平稳而付出努力,这是铁路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建设,是铁路行业立足于领先不败之地的“法宝”,更是在新时期铁路精神的引领下传递的一份“正能量”。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8)
六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公司决定于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力图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有效烘托公司安全氛围,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迎峰度夏”工作,继续查找安全漏洞,。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检修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电力检修职工队伍
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从事电力检修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为了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我们电力检修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我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近年来,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我们将用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为了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9)
夏天烈日炎炎,高温高湿天气容易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温中暑可引起体温升高、脱水、昏倒甚至死亡;“电老虎”带来的危害更大,特别是阴雨潮湿会增大触电机率,威胁生命安全;而夏季消防事故、“禁区事故”的高发,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提醒您: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远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中暑预防与急救
预防中暑可采用通风、隔热、设休息室,短时轮岗等方法。中暑病人要移至通风、阴凉、干燥地仰卧,用湿毛巾、冰袋冷敷或擦拭;高温作业者应多饮生理盐水和藿香正气水,配备防热服、隔热面罩、手套、帽子等相应防护用品。 谨防电力安全事故
夏季潮湿,绝缘材料受潮会丧失绝缘性能,人易汗,增大触电几率。电气设备要接地和接零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工作场地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绝缘老化、短路、超负荷、接头松动,电器积尘、受潮、电器接近易燃物等易造成火灾。电气设备起火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
二、预防禁区发生事故
坑池沟、地下室、井下管道等禁区可能有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或缺氧危害,易发生死亡事故。因此在进入“禁区”前要采取预防措施,通过酸碱液体测试和烛火测试确定安全系数,进入过程中一旦感觉头晕要立即撤出。发生禁区事故时,盲目进入禁区救人会导致群死群伤,应通知专业人员,配戴齐有效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救人。
三、注重消防安全隐患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易燃易爆、遇湿燃烧爆炸或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露天存放。生产企业要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因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一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我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我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人命大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