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建筑物内配套工程的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合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水暖预留、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以下工作内容:
(1)、给、排水系统预留
(2)、暖气预留
(3)、施工现场临时接水、用水安装。(包括施工现场临水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辅材、保工期、保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二条 结款方式:
(1)、人工费总额按照工程进度和甲方付款情况支付80%。整体工程验收完毕后,以10%的人工费总额为后期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二个月内付清保修金。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费用自付,若乙方未修复,则甲方另派人予以维修,产生发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充。
(2)、剩余款项在工程交工验收完毕后,质保期结束无返修项目的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
2、按照本合同规定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
3、乙方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材料单,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照图纸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进场后乙方要对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做好防范,要求要给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第五条 工期管理
1、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
3、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或其它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规定要求及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结算按照施工图纸建筑面积结算,承包单价为每平米10元(人工费及辅材)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检查、发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要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场的施工人员要进行进场的登记。
3、施工现场部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承包合同条例》精神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承包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说明与甲方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2、严格按照现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条例和施工安全制度以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遵守公司、工地各项安全制度,如出现工伤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含经济)。
3、负责项目施工时使用的所有机具。
4、施工前乙方应对各进场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乙方对各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6、乙方必须对其施工至结算期间的防漏工作(管及配件接口、砼孔口等乙方施工部位)负责。在此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马上改。
四、承包及结算方式:
1、该项目以乙方带操作工具全包形式承包。(包括:电动工具、清洁工具、斗车、水管等所用工具)
2、工程结算
五、工程付款
1、乙方必须得到甲方的质量、外观确认后才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
2、每月上旬按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80%。
3、工程完工后完成验收后20%在三个月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当天完工当天清理现场余留的垃圾,严格按施图及国家颂发的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施工及验收。
2、乙方施工的项目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的,由乙方无偿返工至符合要求,并赔偿经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材料、工期罚款等)。
七、工期:
1、经双方协商工期为:外墙泥水工进度同步。
八、其它约定
1、该项目乙方以包干形式承包,包括凿孔、开料、铺浆、装管卡、管身清洁所需材料、装管(配件)、校正、固定、捣孔砼、修补孔口装卸、试水等全工序。
2、乙方严禁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进行其安全设施及机件的破坏,一经发现,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壹佰元以上的罚款。
3、乙方如因下列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离场并终止合同,并按现场安装的工程量支付50%的工程款,其余由甲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乙方中途离场;○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人力或技术力量不足、机械不足,连续两天或累计三天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不遵守、不执行甲方制定的规定和守则;○3乙方施工工程质量有达不到合格,严重影响质量的。
4、如发现乙方施工工艺差,不遵守工地守则等现象,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作经济处罚。
5、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人(或指定带班)必须在工地指挥、协调。
6、本合同未详细说明分清的,材料属甲方负责,作业机械、工具、作业工艺属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双方签定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第3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就海滨村四组《自用地建设》排水沟及围墙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计量、计价及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工程计量、计价
①、排水沟单价为450.00元/米,现场预估长度约330.00米,总金额约1485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②、检查井单价为810.00元/座,现场预估约6座,总金额约4860.00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③、围墙单价为620.00元/米,现场预估长度约200.00米,总金额约124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肆仟元整)人民币。
④、排水沟、检查井及围墙的预估总金额合计约277360.00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⑤、所有单价均为含税价格,不另算税金。
2、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①、预估总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结算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③、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结算金额开具工程税票并提交给甲方,甲方根据开票金额转账给乙方。
三、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单价包干方式一次性包定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材、机,单价不随市场的起伏而涨跌。
四、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为 个日历天,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额为本工程结算金额的3%;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乙方必须在3个日历天内进场维修,若超出规定时间,甲方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依据本合同,“工程内容”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乙方须自行落实、协调并完成。若有其中一项达不到要求,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停止施工连续达到3个日历天及以上(包含3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只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②、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有权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要求乙方依照施工图施工,未达到质量要求必须返工。
③、乙方若以本合同条款之外任何一个理由,拒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或找任何借口故意不施工,以此要求甲方加价或增加工程款等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采取果断行动,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以确保整体工程的工期。
2、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所有问题及事项。
②、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原定施工方案,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③、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接到书面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起到现场收方并核对工程量。
⑤、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时,除支付合同中应付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每天0.1%支付滞纳金。
3、乙方的权利
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排水沟及围墙附属工程施工图。
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4、乙方的义务
①、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报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按审查后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②、乙方应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审核同意后,按审核后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安全施工方案中,要有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人进场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每班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所有上班工人必须购买意外险、工伤险等项内容。
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乙方应服从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若不服从指挥,野蛮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人民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⑤、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负责编制结算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
⑥、工程交付后,由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若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合同生效和未尽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第4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道路及排水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道路施工及排水管道安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预算造价:
第二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责任:
1、20xx年1月8日前,甲方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组织甲、乙方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做好交底纪录。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等施工设施的铺设安装。
2、负责办理工程的临时建设和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4、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如需在水泥道路上搅拌砂浆时,必须及时清洗,不得有损路面,否则,乙方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进场施工工期为50天,自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计。
二、初定进场时间为20xx年1月8日,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或影响进场施工;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
6、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四条:质量与保修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规范、规程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必须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乙方应按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单位工程完工时,应会同甲方和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的结果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代表签证加盖公章后才能实施。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保修时间为壹年。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计起。
五、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按玉林市20xx年1-2月份建材信息价结算;未公布信息价的材料,乙方在采购前必须先将材料产地、规格、等级、价格报甲方签证后才能采购。
二、乙方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认为必要时需送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和竣工验收报告;
二、甲方收到报告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为标准;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相关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三、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当乙方进场开工后三天内,按合同价款的30%支付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合同价款支付30%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结算后,甲方按结算总款留5%作为保修金后,7天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不计利息,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退还乙方。
二、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定额执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取费按一般土建工程(包工包料)中的五类工程执行,但综合费率改为3%,其他不变。
第八条: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注重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二、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每拖欠一天按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报告送达7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工程合格。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发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互不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结清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人:
日期: 联系电话:
第5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与昆明金赵海砂石料矿业销售公司合作开发之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心沟矿山开采工程项目,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剥离、磷矿石开采
2、工程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山沟。
3、工程量: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不限量)。
4、开工日期:
5、施工单价:
<1>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人民币 元计价,含运距在1公里内,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 元。
<2>磷矿石开采 %品位以上每吨挖、装每吨人民币 元(含一公里堆场运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吨另加 元。
<3>以上单价不含爆破,如需爆破双方另行协商计价,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担。
6、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露天开采;废土、石方、矿石剥离开采,乙方将土、石方、矿石运到采矿区域1公里以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计量方式:
矿石开采的方量按吨计算,以过磅单据双方委派的施工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双方签字生效,土石方按实际方量(测量方)计算,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材料供应:
1、结算方式:每月 日向甲方报量,作为当月结算基本依据,甲方在次月五日内审定付款。已开采的矿石若甲方未能及时支出,则按方量折算吨位报量,并计入当月工程量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金支票方式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当月已计算总工程款的 %,余款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等。油料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油料按市场行情供给)。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涨5%,甲方应随行就市相应调整乙方的整体施工单价。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场地,安排生活场地及设备停放,检修场地等。
2、为使本矿山开采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处理好政府、公安、国土、林业及当地群众关系,若遇相关部门干涉及其他现象发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机械台班费用以及误工费用。
3、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运输车辆除外)。
4、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灾害及当地政府部门安全检查除外,甲方无故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时,甲方按装载机每台 元/天,挖机每台 元/天,人员每人 元/天,运输车辆每台 元/天支付乙方误工费。
5、甲方因矿石量开采不足等原因需要转场施工时,双方协商同意后,转场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开采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矿区不准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施工过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产、生活用电按供电价予以支付,采矿作业区内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新扩建道路由甲方规划委托乙方施工甲方计量付款。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实行保险,并文明施工,严格要求司机有效证件上岗,做到遵纪守法,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
4、乙方确保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等,不允许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资;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开采方案采矿施工,不得随意采挖,当乙方开采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见,若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给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矿产资源,其处理单价低于市场行情20%,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须出具相关销售矿石的一切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甲方承担全额支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提供给乙方开采区域内的合法手续,及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给乙方存档,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施工依据。
3、甲方负责当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当地老百姓的
风俗习惯和社会关系协调,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采区能正常生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履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乙方机械进场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全保障人民币: 万元款项在乙方机械进场施工180天内无重大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币: 万元为止,到工程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还情乙方的款项,期间不计算息。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毕,结算帐款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补充完善,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建设、劳动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三条、合同盖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帐号:
电话: 委托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帐号: 电话:
第6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通信建设,保障工程安全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甲方与乙方签订 施工安全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爱护通信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施工期间无责任性人员伤
亡事故无责任性通信阻断及其它安全事故。
三、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
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四、乙方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对有电力
线等地形复杂的施工现场必须有项目经理在场监督才能施工。
五、根据工程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
责安全保卫。
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负责已
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八、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
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字日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代表人): 负责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7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的承包形式及范围
1、轻包形式,按图纸要求施工
2、承包范围
所有材料由甲方负责、工具类全部由乙方负责,将未完成的强弱电、消防、通风等(所有电的施工),按图纸要求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合同数量及价款
1、按图纸要求
2、工程价款
总价款为壹拾万元正(100000.00)
四、合同期
开工日期 20xx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合同工
期总天数 天。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工人进场后,甲方预付生活费伍仟元(�0�65000.00),施工中每完成一层付工资款壹万贰仟元(大楼共计六层),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核准审查,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合时,甲方、监理有权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要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工期不得顺延。
5、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
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九、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遵守合同付款方式。
2、甲方为乙方劳务工人提供住宿。
3、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的机械设备租赁费(按市场价计算)工期顺延。
十、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维护甲方名誉,如发生有故意损害甲方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的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赔偿。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6、乙方必须保护好已铺好的地板砖等,如有损坏,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迟延付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3、乙方如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附则
1、双方在本协议中未约定的,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共四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8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时间: 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道路及排水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道路施工及排水管道安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预算造价:
第二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责任:
1、xx年1月8日前,甲方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组织甲、乙方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做好交底纪录。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等施工设施的铺设安装。
2、负责办理工程的临时建设和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4、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如需在水泥道路上搅拌砂浆时,必须及时清洗,不得有损路面,否则,乙方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进场施工工期为50天,自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计。
二、初定进场时间为xx年1月8日,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开工或影响进场施工;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
6、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四条:质量与保修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规范、规程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必须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乙方应按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单位工程完工时,应会同甲方和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的结果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代表签证加盖公章后才能实施。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保修时间为壹年。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计起。
五、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按玉林市xx年1-2月份建材信息价结算;未公布信息价的材料,乙方在采购前必须先将材料产地、规格、等级、价格报甲方签证后才能采购。
二、乙方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认为必要时需送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和竣工验收报告;
二、甲方收到报告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为标
准;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相关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三、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当乙方进场开工后三天内,按合同价款的30%支付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合同价款支付30%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结算后,甲方按结算总款留5%作为保修金后,7天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预留的保修金不计利息,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退还乙方。
二、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定额执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取费按一般土建工程(包工包料)中的五类工程执行,但综合费率改为3%,其他不变。
第八条: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注重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二、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每拖欠一天按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报告送达7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工程合格。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发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互不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结清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人:
日期: 联系电话:
第9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机场工程承包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_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___天内,工业建设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___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___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排水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施工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方开发建设心工程,诚意邀请我方参与,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围: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图中的给排水单项工程施工。
具体为:室内给排水主管、雨水管道、卫生间二次装修给排水管,大、小便器具,室外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安装。
三、承包安装工程单价:
1、室内部分:按设计图施工建筑总面积**元/平放计价(含税)。
2、室外部分:给水管道按照发包方采购管材单价的三分之一计价,据实结算。排污管道、雨水管道按国家定额统一计价结算。
四、其它内容:土石方、管道沟槽开挖不属承包方施工范围,由发包方另行安排施工。设计变更增加部分另行计价。发包方指令施工设计图以外的内容另行计价。因其它原因
等,施工资料由土建单位统一建立,该工程所需材料由发包方负责。
五、安全施工方面:由承包方组织教育,确保安全条件下施工。
六、质量方面:
1、承包方负责给排水施工质量,严格把握材料质量关,不合格产品不予安装(除发包方要求安装外)。
2、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一周年内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如因后期管理不到位,使用不正确或其它原因导致的承包方不负责。
七、安装工资支付方式:由于包工不包料系全部人工工资,因此,承包方需按工程施工总进度支付人工工资的%。预留%的质保金,工程决算时一次性付清人工工资。
八、此合同经发包、承包方负责人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法人)签字:
承包方(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