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本)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一、安全管理:1.你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2.施工队在现场所使用的电源必须符合一级漏电两级保护制,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配电;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7.确保总包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重庆市中人实业(集团)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取得甲方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矿山探矿施工任务,在《矿山采矿施工合同》中,双方就相关事宜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就该项目矿山开采工程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双方签订的《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款。
二、双方职责
a、甲方职责:
1、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坚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学习、掌握中央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具体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矿山采矿工程中。
3、定期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停工整顿。
4、定期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b、乙方职责: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员的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的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从分管项目实施的主管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和临时雇佣的民工,均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一个施工现场岗位,必须要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4、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构人员,应安排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和预防相应事故的发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相关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杜绝和控制与本工程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有上诉情况的,一经查实,除国家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1至5万元的罚款。罚款将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划扣,无需乙方同意。
6、保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聚众闹事、围攻甲方办事机关和工作人员,拖欠工程款除外,不得有住何形式的阻挠、阻止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作业。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乙方志愿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诉行为处以1至5万元的罚款。罚款将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划扣,无需乙方同意。
7、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要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熟知和掌握并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机械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本工种《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8、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炸药、雷管、油料)除按专职管理部门规定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和掌握消防、防爆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违者甲方有权对责任人(单位)处以1-5万元的罚款。罚款交甲方财务直接划扣。无需责任人(单位)同意。
9、炸药及雷管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炸药库的设置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使用炸材要在安全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10.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
1l、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处理事故;如果发生人员受伤或轻微安全事故,应立即送往就近的医
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发生死亡或严重、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处理事故,并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安全部门处理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杜绝对安全事故隐瞒、虚报。如有此类情况的发生,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
三、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
承担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
b、乙方违约:
l、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甲方有权终止所有协议。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所做工程量按50%结算。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四、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须事先电话或传真告知对方,达成共识,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云南瀚崐矿业有限公司乙方(公章)重庆市中人实业(集团)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码:身份证编码:
年月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四川路桥叙大铁路A标第二工区(以下称甲方)
乙方:重庆中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叙大铁路爆破工程实际,为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特向乙方签订爆破安全
一、乙方涉爆人员必须在环通公司注册制卡方可上岗,且乙方涉爆人员必须服从环通公司、甲方统一管理和安排,甲方向乙方提供爆破器材,乙方自己爆破作业。
二、乙方有权管理好现场炸材的使用,在炸材使用过程中出现炸材流失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爆破安全协议书。
三、甲方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的涉爆工作,对于在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甲方按《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工区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对乙方违规人员及作业队进行处罚。
四、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做好爆破作业施工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五、乙方在民爆物品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当地公安机关管理规定以及一工区关规定操作。
六、严禁乙方施工作业时饮酒、抽烟、混装混放或随意堆放炸药雷管、无证人员接触炸材、私自存放、转卖、他用炸材等行为发生,一经查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岗哨、标志等,爆破前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后方可爆破作业,爆破作业15min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八、如遇恶劣天气,乙方应终止爆破作业,并留专人看护现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得强行指挥,涉爆人员不得冒险作业。
九、当天必须将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时退库。
十、爆破作业中,由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爆破安全协议书爆破安全协议书。协议自签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签章)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乙方委托代理人:
四川路桥叙大铁路A标项目部第一工区
年月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爆破安全协议
甲方:乙方:
一、根据政府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导性法规要求,为推行公安部门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购买、配送、爆破、退库一体化作业”(以下简称“一体化爆破作业”)运作模式,加强民爆破物品的存储运送安全及规范现场安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律,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合作项目: 爆破任务委托书乙方以“一体化爆破作业”运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范围及内容:合同项内的管沟爆破开挖。3、工程作业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4、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6、起爆后15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震动和飞石伤人、伤物由乙方负全责。7、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复印件。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同、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职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个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3、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4、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5、对于现场临时放臵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6、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7、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8、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9、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视现场周围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10、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金融工作面。11、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记录》上签字确定,单次爆破任务结束。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五、其他:1、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不能解决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
第五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村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内1#厂房一座,共三层面积为6086.96平方米及2#厂房(一半)面积为269.33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十八)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爆破工程作业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的乙方(构建物)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周围民房及人员安全。
二、乙方同意甲方进行爆破作业,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听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三、爆破作业时,甲方派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相关人员,并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张贴告示。
四、若发生个别飞石损坏乙方构建物,甲方负责修补赔偿。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第八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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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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