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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钢筋单项劳务承包合同

2024-08-08 21:00:01合同模板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公司钢筋单项劳务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位于潢川县产业集聚区河南明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园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事宜,在公正、公平、自愿合作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1、 办公楼(不含水、电、消防)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厂区道路(砼层厚度为 公分)管网(不含路基工程,但对路基质量应由乙方检查确认)。

3、 附属工程(门岗房、水泵房、消防房等)

以上工程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部门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如确需变更修改须经四方(甲乙方、设计方和监理方)一致同意,并书面记录双方存档。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俗称大包)。

三、 工程工期:

办公楼工期为180个有效工作日(因人力不可抗拒工期延迟除外);厂区道路管网及附属工程为 个有效工作日。

四、 工程价款:

1、 依规、依资格、依图纸核定的预算总价款为 万元。(其中材料价格按照河南省08定额和当地定额站发布的价格结算)。办公楼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8%;道路管网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10%;附属工程按工程竣工决算总价下浮8%。

2、 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场开工所需100万元,甲方预付50万元,(承兑汇票),乙方垫付50万元。办公楼封顶后付完成工程量的80%,砌体完成、粉刷完成、安装完成分三次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按决算总造价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

2. 门岗房、道路、管网、附属工程按单项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分别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

五、 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

六、 工程质量:

1、 办公楼工程质量为优良工程,优质优价;厂区道路管网和附属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

2、 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交付,甲方不得接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并对因此逾期交付承担责任。

七、 双方权利义务:

1、 对乙方施工质量(包括建材质量),除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站)进行监理外,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 甲方应按约定的工程进度和拨付工程款时间拨付工程款,因特殊原因延迟拨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3、 甲方不得随意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4、 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不属于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执照副本和资产负债率文本(复印件)。

5、 乙方必须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

6、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办公楼在国家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对由于主观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终局负责。

7、 乙方不得拖欠国家税、费和农民工工资,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

8、 乙方不得将办公楼主体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均应自觉遵守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决算总价款的 %向对支付违约金。

九、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其条款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互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生效。

十二、 本合同双方或一方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提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钢筋单项劳务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汗毛、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石膏矿的开采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情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生产量:

采矿含爆破、开挖、巷道掘进、装运、提升到井上货场。

第二条 承包限期

承包期限为 _年,即从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方法

一、所有的要求均符合国篆安全标准和行业技术质量要求。

二、符合矿山井巷采掘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以甲方下达的月采掘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四、乙方将矿石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不负责上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标明的单位工作内容及处理其涉及的或衍生的各种风险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供电、供风、通讯、标示、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管线、局部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安拆、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劳保、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能源消耗、乙方采购材料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管理费的变化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矿费计算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依据。

巷道掘进计算以双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年产量及采矿单价:20__年度为 _万吨/年,单价 _元/吨,20__年度至合同期满保底 _万吨/年,开采价格:20__年 _元/吨,20__年度至本合同期满 _元/吨。

主巷道掘时:1000元/m;产品不计产量、支巷200元/m;计产量。(材料一切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

双方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于次月15日以现金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以乙方出具收据为证。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每次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开工和停工(如果开工后脚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星期以上)由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按约定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审查乙方的作业资格(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作业资格证)。

4、制定年度和月度采掘计划,下达产量、掘进工程量计划。

5、提供供电变压器和供电电源到配电室。

6、安排管理个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理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组织对乙方重要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措施的审查。

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经常性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乙方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作业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标准、HSE程序、个人防护要求、工作许可要求等)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和批准火工品用量计划。

10、监督乙方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11、接到乙方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协调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HSE监管,以确保工作程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任何违反,应提请乙方及时采取更正措施,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三天内仍不整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3、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事故、均应纳入乙方评审纪录,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乙方负责拾万元,余下由甲、余下由甲方全部赔偿。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工具、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5、有权掌握乙方从业人员变动状况,监督乙方对新进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监督并参与乙方每日乙方每周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班前会。

17、督促指导乙方进行的演练。

18、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住房供乙方经营和安全管理使用。

19、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采掘石膏矿安全规程操作,遵守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矿山作业资质证,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作业资质证书于甲方审查归档,并保证其聘用人员符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从业人员。

2、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但乙方有责任对其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物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聘用、配备、人员安排和自行决定员工的工资报酬、保险、劳保福利、食宿,并应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向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为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管理好员。

4、按甲方的要求乙方在生产中每月必须交纳电费捌仟元整,剩余由甲方承担。

5、乙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拾万以内责任和费用(不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惩加给甲方的费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拾万元。

6、负责本矿井的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承担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

7、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达到如下要求:

a、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b、按当地安监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8、乙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捡查工作、

9、应从管理层指定一名代表负责 HSE 工作,及时理解、贯彻甲方HSE管理要求,并负责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0、至少配置一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11、认真落实“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12、乙方应按规定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在岗、离职的职业健康身体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1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使用状况完好的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自行用具以保证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14、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结算。

15、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自开工日起,每天向甲方报送当天的入井人数、安全动态等甲方安全生产日报制度要求的相关情况。

16、及时向甲方报告从业人员的变更情况。

17、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相对稳定,若有变更须报甲方批准。

18、制定防止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9、及时向甲方报告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主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22、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提出建议和修正意见。

23、负责采购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

24、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详见附后财产借用清单)。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未尽维修保养义务造成的各种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甲方验收后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1、全年完成计划任务,无安全事故奖励乙方2万元,超出计划部分每吨奖励2元(未完成部分惩4元/T)。

2、生产人员出入井日不按时签字或代签的,罚款50元/人次;未经许可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下井,人次处罚1000元。

3、安全违章,不戴防护品,罚款100元/人次,队长500元/人次。生产人员带病上岗,罚款200元/人次。

4、出现安全事故20分钟要报告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事故15分钟内要报告总经理。

5、轻伤事故罚款50元/人次。

6、不按规定开口,矿壁、顶板达不到规定,每处罚款500元。不按时封口的,每处罚款200元。

7、其他按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如拒不服从管理罢工、辞工罚款1000元/人次。

8、电路、线路安装包扎要固定、要规范,如有不规范,一处罚款50元。

9、乙方所领爆破物品未按炸材有关管理规定存放退还入库或爆破员未按爆破作业要求作业,罚款20__元/人次。

10、甲、乙双方关于本矿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双方要保密。如有违反,罚款5000元。

11、在承包期间,乙方财产被盗、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22日前如甲方未位-清工资款,乙方有权停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和费用,按乙方上月出勤人数每天100元/补偿给乙方,直至升工为止。

2、乙方应严格甲方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技术交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汁划量,否则即为违约,若发生上述违约,乙方应按本月计划量合同总价的5%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

3 、乙方在生产期间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确保按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确保人身及工程安全。同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投资额壹倍。

一、工程性质:本工程禁止任何分包和转包行为。

二、不可抗力,按安监局文件执行。

三、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也愿意承包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方可继续承包。

若甲方不愿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承包费后离矿。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依法解除,但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而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按解除时上一个月生产量的价值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双方公章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钢筋单项劳务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劳动法》的规定,将成都市的部分单项工作包给承包方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下此合同。

一、承包形式:主要是以包工、包辅材劳务承包为主,部分其它费用包干形式。

二、钢筋班承包内容

1、工作内容:凡结构、建筑图纸内以及砌体的构造柱、拉接筋、过梁筋、腰梁筋、圈梁筋、屋面筋等的全部工作至主体工程(包括砌体)验收完毕为准。

即:钢筋的放样、制作、绑扎,(不分钢筋大小)马凳铁、支撑架制作、安装,竖焊、间隙焊、竖焊以及间隙焊完毕后模板内焊渣等杂物的清理,自用架子的搭拆、进出场钢筋的上下车、堆码、收捡、露出墙面、地面钢筋处理、多余箍筋及弯曲钢筋的调直、塔吊基础钢筋制、绑,加工房和施工现场的清扫、清理等文明施工工作。

最后检查钢筋扫描出现质量问题费用承包方负责。

2、机械工具及辅材内容:垫块制、安,全部钢筋制作、绑扎等机械及工具。

焊接机械、电焊机、切割机、断筋钳、电焊条、切割片、扎丝、二及电箱以外的各种电缆线、电器照明灯具等等均由承包方自备。

3、工伤事故:在 元内的工伤事故由承包方自己负责,超过 元按国家规定,经项目解决后余下费用,双方各自承担部分责任,承担比例为:发包方负责 %,承包方负责 %。

万一出现工伤事故,承包方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立即报告发包方,超过24小时自行负责,凭医药发票按合同规定到发包方报销解决,并主动与发包方经办人一起处理好善后事宜,如不主动处理善后工作承包负责 %,发包方只负责 %费用。

项目要求的“五统一”标志费用及各种防护工具、护具均由承包方承担。

三、承包单价

1、劳务承包单价:地下室按设计从基础筏板至地下室顶板按 ,地下室顶板以上按设计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不发生一个计时工。

2、其它费用单价:均在劳务承包单价内

四、工期要求,质量标准

1、工期要求:承包方所承担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必须根据该工程项目所制定的工期计划进行,按该工程项目部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不折不扣的完成。

否则,总包单位对劳务项目的罚款,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质量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

市质监站一次验收为“优质”结构工程:若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该工程项目部所扣多少费用或处罚均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五、工程量结算,付款方法

1、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并按国家规定结算规范进行结算,在劳务队计时工(普工 元/天,技工 元/天)计算。

2、付款方式:发包单位严格按该工程项目所定的付款时间给承包付款。

即:

地下室至结构7层顶板完成开始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之后按总包单位付款时间付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 %进行支付,余款 %在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

(1)承包方人员必须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操作每道工序。

(2)承包方所有成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品,并要符合公司及项目规定的要求,违者罚款由承包方自己负责。

(3)承包方进场人员必须年满18—55岁的男性工人,并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项目规定,必须办理各种证件,否则造成的所费用和有关处罚由承包放承担。

(4)进入场地不佩戴安全帽或不佩戴工作牌和酒后作业,穿拖鞋上班,一经发现马上赶出施工现场,被给予罚款, 元一次。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者罚款 元。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者罚款 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双方给予重处,双方各处罚 元。

2、文明施工

(1)标准:市“标准化”工地

(2)承包方必须对自己的组员按文明施工条规范要求对员工进行教育:

、生活区各班组应保持室内整齐、卫生、无异味等。

、各班组人员不能赤身、穿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

、各班组人员不能在楼层内随意大、小便。

凡是承包方本人或组员未能按照文明施工规范执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和发包方管理人员均可对其进行罚款与处罚。

(3)承包方的施工场面做到,工完场清,对自己所用材料进行收检,分类堆码。

如不符合要求,有关单位和项目部给出的罚款均由承包方负责。

七、其他约定条款

1、承包方工人进场后应办理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件,并承担其费用,发包方在承包方总工资中扣除 %作为办理各种证件等手续费用,发包方负责办理。

2、承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执行,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是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发包方协助承包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3、承包方中途无理停工、撤走工人,造成工程停工,工期损失及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余下的 %的工资,承包方自愿放弃,不结帐不计发工资给承包方,作为后继人员工资的补贴及其他损失费用支付。

4、承包方本人及人员不管在项目内外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秩序造成的伤亡费用及罚款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5、钢材损耗率为 %,超出部分班组负责费用。

图纸变更总和钢筋3吨内承包方负责费用,超出3吨由发包方承担费用。

6、承包方向发包方交质保金 万元,工程验收达到“优质工程”一次退还,如隐蔽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受到处罚及发生其它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7、承包单价实行一次包断,不管含量高低双方都不增加或减少单价。

8、工人生活费由发包方借饭票给承包方,工人零用钱由承包方自己解决。

9、承包方必须指派至少一名现场管理人员,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对所作业的分项工程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

(2)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及指挥。

(3)能够与其它分项班组以及发包方管理人员进行密切的配合与协调。

(4)能够完全、合理的指挥及安排其班组工人进行有序作业。

(5)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以及专业知识。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10、承包方本人或班组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质量不符合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包方共同评定),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行退场,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除完成工程量以外的任何费用。

并且扣留所完成工程量费用的 %工资,作为后继人员工资的补贴及其它损失费用。

11、承包方雇用的工人年龄超过55岁(含55岁)以上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发包方负责 %费用。

八、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