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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值班制度

2024-06-13 14:33:01职场文书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

为确保总公司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让全院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总公司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时间: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二、人员安排:节假日实行由公司领导带班,各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三、工作职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恪尽职守。

四、要求:

1、办公室人员需在节假日前两天制作好《值班人员安排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两天将部门值班安排情况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自行联系其他员工代替,同时将替班情况反馈给综合办公室。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处理。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4、按日常作息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

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情况登记表,完备交接班手续。

6、值班期间不能处理的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7、值班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电,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并与次日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手续。

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2)

自20xx年6月份开始,机关实行节假日、公休日每天 24小时值班制度。为更好地实施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机关内外的紧急事务,保证省政协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修订如下:

一、值班室的位置、设备及物资配备。省政协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一层。为便于各种信息及时地联络和传递,值班室内配备虚拟直拨电话1部(开通国内直拨),以及值班必需的办公桌椅、沙发、床铺、被褥和电视机等。

二、值班人员由机关各处室(不含联合报社、联谊服务中心)干部轮流担任。每周公休日、节假日昼夜值班,各处室值班次数按实有干部人数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处室内部自行调剂)。女同志不安排夜间值班。

在机关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职正、副厅级干部轮流带班。由行政处保卫科制订轮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几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2、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情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4、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3)

第一条节假日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早晚打卡,迟到、早退处理方法与工作日相同。早上迟到时间与晚上下班时间延长相等。

第二条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标准的二倍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

第三条所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必须做好巡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夜班(节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记录,并做好电话、传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转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秘书。

第四条值班期间不得有非本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进入;不得请亲友替值。对外来人员应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值班职员在下班锁办公室门前,应做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4)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维护资产安全,应对突发事态,强化值班管理,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参加值班人员。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值班人员名单,排列值班顺序,制作值班登记表。

3.2值班人员保障资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应对紧急、突发事态,防范各类案件发生。

3.3警卫值班员协助值班人员处理各种突发、应急事件。

3.4办公室负责值班情况的检查、稽查与考核。

4.内容

4.1值班人员资格

在公司工作一个月以上正式员工,担任部门、车间主管一职务,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2节日值班规定:

4.2.1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放假时间,企管部提前确定值班人员,排列值班顺序,制作值班登记表。

4.2.2节假日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认真完成值班任务,确保厂区安全、生产稳定,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妥善应对突发、紧急事件。

4.2.3值班人员禁止私自调班或找人替班。若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值班,须经公司批准后,由企管部重新安排值班人员。

4.2.4值班人员保证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和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特殊情况。

4.2.5节日值班补助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4.3周末值班规定

4.3.1各部门、车间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自主安排周末值班人员。

4.3.2周末值班人员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在当月内调整休息。

4.4夜间值班规定:

4.4.1夜间值班时间为夏季17:30-8:00;冬季17:00-8:00。

4.4.2值班人员应在当晚20:00前与警卫值班员进行工作接洽。

4.4.3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或警卫室休息,若另有住处应与警卫室交待清楚。

4.4.4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随地能够取得联系。

4.4.5值班人员应对厂区、车间、办公楼和员工宿舍等处加强巡视,确保安全无事故。

4.4.6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登记,并在警卫室做好值班签字。

4.4.7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严格执行公司,保证安全生产和厂内秩序。

4.4.8值班人员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发生异常果断处理。

4.4.9发生突发事件,值班员根据事态性质分别通知总工、副总和总经理。

4.4.10按照顺序值班,原则上不许换(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当天下班前通知企管部。

4.4.1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值班,但能事先与其他人员换班,须事先通知警卫室,或由换班人员与警卫室接洽当晚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4.4.12夜间值班补助按照10元/次的标准执行。

5.值班考核办法

5.1值班人员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公司资产,保证安全生产。

5.2公司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表现给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惩。

5.2.1奖励

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对在值班期间的表现情况实施奖励。包括:

5.2.1.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5.2.1.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5.2.1.3为公司赢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2.1.4 及时发现严重生产、质量安全事故,并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预防纠正的。

5.2.1.5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行为。

5.2.2处罚

5.2.2.1对脱岗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确实值班但未与警卫室进行工作交接和登记,整夜或后半夜没有巡视巡察的。处罚:脱岗一次处以50元罚款。

5.2.2.2对漏岗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没有值班,并事先没有通知企管部安排他人替班,也未自己安排换班人员,造成当晚公司无人值班的。处罚:漏岗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5.2.2.3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敷衍了事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产生较坏影响的。处罚: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其责任。

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5)

为加强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机关事务和突发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1、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2、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3、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4、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5、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2人同时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值班地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值班室。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分发到相关人员。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不得由与本局无关人员代班。

五、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可以不在办公室,但不得离开县城,并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指示值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坚守岗位,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八、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出县,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出县,要向局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间,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