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厂劳动合同书 篇一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小时、每周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经双方协议,同意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厂劳动合同书 篇二
转让方: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年__月__日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__%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陶瓷厂劳动合同书 篇三
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面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元,享有____%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元,享有____%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盖章):
乙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____年____月 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