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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公告范文

2024-05-29 07:21:02范文大全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第1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x年4月13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通过自查、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等方式积极核查相关事项。公司于x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回函,并于x年4月15日披露《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公告》(详见公司于x年4月15日披露的临-121号公告)。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公司股票于x年4月17日起复牌。

公司本次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申请股票停牌,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报》、《报》、《xx日报》、《时报》及交易所网站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所披露信息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4月15日

第2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 年4月5日连续涨停,截止x年4月11日收市,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59.14%。x年4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达到涨幅限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于 年4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

一、核查情况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发函问询。

1、经公司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也未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或涉及筹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股权激励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4、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限售股票,不排除在未来六个月内有减持的可能。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x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与安新县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4月10日、12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对涉及雄安事项进行了说明,截止目前,《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土地没有交付,土地款也没有交纳,且无其他相关进展。本公司与安新县人民政府就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签署的仅仅是战略框架协议,目前国家对安新县的整体规划已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框架协议的履行存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雄安新区的相关政策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x年4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时报》、《中国报》、《报》及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4月14日

第3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013),经公司核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原文:

1 月 20 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唯一实施单位。

二、更正后:

1 月 20 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投资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复牌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1月21日

第4篇:复牌公告范文

尊敬的投资人:

平台对《xx年1分》交易品种(下称“该交易品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针对x年5月20日该交易品种出现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情形,平台已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平台也一直在积极调查相关情况,并已经发现一些问题,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核查之中。

2、由于该交易品种的项目发起人和部分重仓该交易品种的交易会员向平台提出不恶意减持和部分资金锁定并提出希望该品种尽快恢复交易的申请,为了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转,平台决定同意该交易品种于x年6月16日复牌交易。

3、 为避免因该交易品种再次出现交易异常从而导致相关指数失真的情况发生,平台决定将该交易品种暂时移出相关指数。

特此公告。

邮币交易平台

x年6月13日

第5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年3月2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x年3月2日召开的x年第10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x年3月3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3月3日

第6篇:复牌公告范文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复牌的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xx年8月3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xx-037),公司股票自20xx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20xx年9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xx-039),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xx年9月1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xx年11月25日、12月11日、20xx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公告》(20xx-043、20xx-052、20xx-061、20xx-008);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xx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3月31日披露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xx年修订)>(深证上[20xx]231号)》文件的通知,将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一并纳入直通车披露范围,并实施相同的事后审核机制安排,公司在直通车披露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xx 年3 月31 日起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xx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4月14日

第7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自x年12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x年12月21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x年12月28日、x年1月5日、x年1月12日、x年1月1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x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x年1月26日刊登于《中国报》、《时报》、《报》和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披露,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x年1月26日开市起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8篇:复牌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年4月4日,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通知,实际控制人正筹划重大事项,此举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轴承;代码:)已于x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013)。x年4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15)。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商讨、推进本次工作,初步方案包括转让无限售标的股份和表决权委托有限售标的股份,将涉及控股权变更。x年4月18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通知:由于本次控股权拟接收方国发文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就公司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就控股权转让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特通知公司按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1、交易对手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国发文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元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x年08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xx市xx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1509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2、合伙人信息

复牌后,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控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阶段性披露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轴承;代码:)将于x年4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因本次合作尚需待尽职调查、审计结果后再行协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