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私人小企业专用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 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
3.乙方应完成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管理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8日为发薪日。
3.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4. 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 ________元、三金补助 ________元。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 乙方未遵守《保密协议》而造成公司机密泄露的;
3.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4.甲方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辞退
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5.由于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二:私人小企业专用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_________________每节车皮收取1360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吨)。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超过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元/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
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马鞍山
专用线:_________________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
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三:私人小企业专用劳动合同书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70506
【实施日期】 19970506
【文号】 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
【名称】 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根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请予审理登记。
一、申请出质登记当事人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二、申请质押原因:
三、质押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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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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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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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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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 |
| | 注册号
| | 商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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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押商标权属状况:
五、质押价值:
六、质押期限:自 至
七、其他有关事项
八、附证明文件
(一)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质押合同副本壹份(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发证机关、确认签章)
(四)代理人委托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工商标字第 号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
权种类、数额:
质押商标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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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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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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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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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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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变更理由及事项
登记机关
一九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