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一)
读了《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我不禁为容错机制的出台叫好,它为改革创新者吃了定心丸,为实干型干部撑腰壮了胆。但是,容错并非一味纵容,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要分析原因。一种因素是被动出错,如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时理解不当而出错,对这样的错误当然可以宽容。另一种因素是能力原因,因经验不足而出现了失误和错误,对这样的同志可以容忍,也可调离现在的岗位,让其进一步锻炼成长。还有一种因素是主观上故意犯错,如为躲避责任而出错,对这种不敢担当的行为就要追责。
二要宽容有度。容错机制对于提振干部的精气神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容错并非纵容,要把握一个度,这个度就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同时,要配套建立纠错机制,允许同志犯错误,也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纠错机制,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地保护干部。
我以为,容错机制的建立,有利广大干部放下因错得咎的心理负担,特别是为作风正派、不断进取的人解除了后顾之忧。但要想取得持久成效,还得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落实好。容错机制不是死的条款,而是结合当地重点、难点工作的动态描述。建立建全容错机制就得契合本地实际,确实分清干部的“为与不为”的界限,防止主观臆断,尤其是伤人的误判。
二是不可偏废。针对容错机制建立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修正,消除各种“乱作为”的弊端,打掉逃脱责任的“保护伞”。干部工作中出现问题,该承担的责任还得承担,正常的问责机制也要纳入其中。
三是要透明。容错机制推行的全过程要公开,即360度无死角地接受群众的监督。相关实施细则,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对差错干部适用容错机制的处理,也需要公开解释与及时通报。保证决策尽可能做到科学、周全与合理,为善于创新的干部创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良好氛围与空间。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二)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三)
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运用自己手中的司法权裁判案件、化解矛盾,我们常常为自己能够成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中的一员而自豪。但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运用权力解决问题的同时,权力所带来的好处也在不断影响着我们,就如同警示教育片中的那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身影,他们曾经也是优秀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人民警察,也曾经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奋不顾身、甘于奉献,但在权力的影响下,突破了纪律底线,放松了作风要求。权力使用的偏差,不但让掌握司法权的人身陷囹圄,更重要的是每一起司法案件的不公正裁判,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在破坏着司法的公信力,降低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
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此,我们在使用手中权力的同时,更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做到警钟长鸣,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二是要做到严于律己,当前社会各种思潮冲击着我们的思想,各种诱惑影响着我们的判断,越是在这种形式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从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触碰纪律的红线;三是要接受监督,我们常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说我们要接受制度的约束,不能脱离监督。制度的约束、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是一面镜子,每一名法院干警都要正确对待约束和监督,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才能大有裨益。或许还需要我们做到更多,但只有我们想做并坚持去做,我们办理的案件才能让当事人信服,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对政法队伍的一次正风肃纪。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积极参与到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中,以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查究整改查摆自身问题,以总结提升转变工作作风,筑牢纪律底线,用一次次公正的裁判彰显法律的权威,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四)
《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此外,可以容错的8种情形,也限定为“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可以给予容错。换句话说,如果错得过分,错得离谱,造成惨痛代价的,不在容错的范畴之内。这些具体规定,既体现了公平,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干部在干事的过程中,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是:盲目冒进,胡乱作为。造成这种错误,既有意识上的问题,也有能力上的问题。
这和那种谨慎决策、严密推行中遭遇防不胜防的情形,导致无意中下出一步“臭棋”的问题有很大区别,也区别于紧急处置某一事务时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如果把干部犯错的种种情形都搅浑在一块,无原则、无底线地容错,那无疑是长“庸官”威风,灭“能吏”志气。问题是,这种情况,过去不是没有出现。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对下属违法乱纪,也美其名曰要看主流,要允许试错……其结果,是令这些干部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应该看到,“容错”有时也能成为问题干部、腐败干部的“保护伞”。个别干部借改革名义谋利、以损害群众利益换取腾挪空间,对其“容错”,那就是遮掩、纵容。
《办法》划出容错边界底线,坚决防止保护变庇护、宽容变纵容。这一理念,是重中之重。
显然,保护和庇护,宽容和纵容,容错和不容错,中间有明显的界限需要制度化的区分。把那些不该享受容错待遇的干部“摘出去”,是题中应有之义。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五)
中华民族有许很多多的传统美德,为人类传承文化、建立新风奠定了良好的基本,其中朴实就是其中的一种。兴许是因为朴素显得平庸了些,甚至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简直被淡忘了。人们好象感到除了寻求经济上的好处可能给人带来实惠外,其它的说也是白说,还不如不说,因为说了反而会让人认为不合时宜,分歧社会须要,除了导致过多的非议,往往会带来的不用要的麻烦。由于朴实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良习惯显得心心相印,人们已经看惯了不良恶习,以为既然存在,管它是否合乎道德标准,管它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只有存在的就是公道的。随同着经济浪潮的冲击,受利己主义价值观念的侵蚀,导致人们的价值观念跟审雅观念被扭曲,愈甚者有一些人居然连基础的道德底线都沦丧了,一旦好的观点被抛弃,而可以比摈弃了的更好的观念还不构成的情形下,观念断层带来的思维凌乱和缺生效应就难能可贵了!
如果当初谁能够对不良风气说不,人们第一个反应恐怕就是这人怎么处处和社会作对?是不是头脑进水了?往往会觉得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傻瓜,放着自由不自在,几乎就是自找麻烦、自寻懊恼!对此,我们还能够说什么,我们只能够说,只管经济是最实惠的,但并不是万能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进程中,根本的道德规范和作人准则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精力财产的缺失将会让人们倍觉惨淡,也将会割裂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亲情和友谊,使人将感到不到人与人之间应该更重视精神的交换与升华!
假如人人都认同了不良风尚,单纯认为存在的就有理,而不管其是否合理的话,才是最大的社会悲痛!所以咱们应该当真反思一下,岂非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应当树破合理的才是准确的观念。那么,只有社会上的好人多了,坏人才难以猖狂;而一旦好人少了,坏人就甚嚣尘上了!
朴实因为其浑厚而实在,让人会发生可托度:政治上朴实了,人们会觉得坦然;经济上朴实了,人们会产生诚信;文明上朴实了,能够打消偏见、共享文明;科技上朴实了,能够扬长避短、互通有无……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单纯的朴实也许显得太无能为力了。但朴实却能够让我们活的自在、活的舒坦、活的坦荡。所以,我们应该尽力做到朴实为人,就会少一些讹诈;朴实处事,就会少一些陋习。
总之,朴实虽无华,却能够使万事万物趋于和谐、实现互补;排除隔膜、和平共处。在经济寰球化和文明多样化的21世纪,人们越来越感觉到协调的主要和必要了,而朴实则是贯串其中的一条性命线!
让我一起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朴实美德吧!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六)
个人倒觉得这反映我们现在一些媒体的进步,终于开始知道联系大众所触去发声。《琅琊榜》打动人心,其实倒并不是权谋,而是贯彻其中的家国情怀与正义感召,剧末高潮,是所有个体站出,要求皇帝雪冤,场面惊撼。林殊并不是为个人复仇,而是为整个被冤的忠魂集体雪冤,为正义亦为国。所以上次我们说,基督山的复仇,其实归到底只是个人恩怨,与前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林殊后来携病体依旧坚持上战场御外敌,他说这才是林殊应该去的地方,想来观者动容吧。
中华文化中的家国天下,西方怕是很难写出。中国人讲仁义礼智信,这不是空喊口号,而是中华文明的底蕴,也是这个伟大文明能够延续数千年的原因之一。抗美援朝,我们的战士,冻成冰雕也不退战场,这就是中国人的舍生取义,前赴后继,保家卫国。这样的文明,如何没有生命力?而《琅》剧能打动人心,恰恰是触动了观众心中的感召共鸣。我们传承中华,开拓未来,永不可遗忘这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正义精神。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七)
电影《厉害了,我的国》以近五年来中国的伟大发展为内容,向世界展现了一个个恢弘伟大的工程和历史成就。“xx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各个领域取得不错的成绩:很大的射电望远镜FAST、全球很大的海上钻井平台“蓝鲸2号”、“墨子号”量子通信卫星、C919大飞机、中国桥、中国路、中国车、中国港、中国网等超级工程,无不展现了五年来飞速的进步与发展。
回顾历史,曾几何时,积贫积弱的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挣扎,共产党带领中华儿女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胜利,正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奋勇向前。影片中所呈现出来的大国风采与蒸蒸日上的新时代图景,无不使人震撼和鼓舞!
祖国兴、人民兴,祖国强、人民强,中华民族历数千年而屹立、经无数风雨而不改初心。国家兴盛、匹夫有责,我为身为中华民族一员而自豪、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而自豪。影片虽短,但意义重大。作为一名兵器人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兵器精神,不玩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履行党员义务,明确行为准则,时刻围绕党的身边,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八)
所谓“知行一致”,就是把自己学习到的、领悟到的、掌握了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实践和行为加以体现,而不是“说说一套,做做又一套”,也不是“知其然,而不行其然”,
学习感悟好干部标准心得体会。现在关于“好干部”的标准有许多,比较常见的,如“学习的模范”、“务实创新的模范”、“奉公自律的模范”等等。这些标准在实践之前,都是认识层面的东西,喊口号很容易,但要真正通过我们自己的作为来加以实践,却是很不容易的事。真正的好干部,不仅要知道好干部的标准,还要善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践这些标准、深化这些标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升华好干部形象,丰富好干部的内涵。象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这样的好干部,数十年如一日,深怀爱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勤谋富民之策,把自己的汗水、热血,乃至生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这样的干部,他们的精神,是普通人可以认识到、领会到的,但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这是一种磨杵成针的坚韧,是一种坚苦卓绝的修炼。因此,做一名“好干部”,贵在知行一致,贵在坚持,要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自己的才干等不断运用到为人民服务的无止境的实践中去。
二、好干部贵在“超越自我”
“超越自我”也是说说容易,做做难,因为人最难认识的,往往就是他自己。连自己是什么水平,处于什么样的境界,有哪些优缺点都无法正确认识,又谈何超越自我?所以,超越自我首先是要正确认识自己,对待自己。古人说过,“以史为鉴”、“以人为鉴”。作为一名好干部,就要虚怀若谷,勇于向高的目标看齐,在和榜样、先进的比较中,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到自己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其次,超越自我是全面意义上的超越。一名好干部,政治素质好是一个重要方面,业务能力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又红又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社会对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从干部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所描绘的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在干部队伍的身上得到体现。人的能力、素质是多方面的,多种能力和素质往往能起到互补、互相强化的作用,从而实现“1 1>2”的效果。今天我们强调“一专多能”、“复合型”的人才,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要想当一名好干部,就要时时抱着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抱着一种好学勤奋的态度,不断锻炼、培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最后,超越自我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人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超越自我也没有止境,
一名好干部,就要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才干和能量。
三、好干部贵在“善于实践”
每一名干部,都必须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党的执政思想、理念以及意图,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都必须通过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工作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对于干部来说,他们的实践能力尤其显得重要,这关系到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和执行。作为一名善于实践的好干部,首先要善于创新。要能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当时的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次是要善于谋划。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工作也不仅仅是某个小范围的事。虽然每个干部都有其特定的工作范围,但作为一名好干部,必须站在全局的、长远的角度来谋划自己的工作,善于审时度势,做到顾全大局、远近结合,而不能做“井底之蛙”,或者做事只顾眼前、不图长远。第三是要善于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体现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决不能丧失,但在把握原则性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灵活性。只要原则性,不顾灵活性,是机械式的干部,教条式的干部,这样的干部不“聪明”,也不具备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比如一项决策,其目标是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怎么样使得在兼顾两者的同时,使我们的成本最低化,没有一点灵活性,恐怕是很难成事的。
四、好干部贵在“心怀群众”
一名干部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只有心怀群众、心系群众,一心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干部,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真正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干部。一名干部,只有心怀群众,他的胸襟才是非常广阔的,不会整天局限在个人私利的小天地里,蝇营狗苟,无所作为;由于他胸襟广阔,他工作的立意才会高,眼光才会更长远,工作的成效才会更加显著,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深刻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论断,正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牢记自己来自人民群众,自己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认识到自己的政绩是体现在人民群众物质、精神生活得到丰富和提高上的,而不是反映在上级领导的笑容之中的,更不是靠搞形式主义、摆摆花架子可以树立的。第三,要珍惜民力。作为执政党,作为一级政府,我们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多,但作为一名好干部,要时刻紧记:这些资源是人民创造的,属于人民,对这些资源的使用,一定要慎之又慎。我们只有使这些资源保值增值的责任,而没有任意挥霍、大肆浪费的权利。总之,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九)
3月,新洲区汪集中学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讲学习,并且组织了一系列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把《准则》和《条例》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党内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落实在行动上,时刻用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做学习党纪、遵守党纪、维护党纪的模范。我通过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校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共产党员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十)
《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20xx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需要作出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就是说,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但“容错”并不是对乱作为的宽容,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设置责任清单。如何界定“工作失职”,是实行问责制度的难点。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将其作为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制度,旨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责,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在实践中,这一清单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比较多,在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梳理。作为“一张写着政府部门责任的纸”,责任清单制度应兼具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双重属性,完善规则内容,使其成为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有所作为的制度基础。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否则一方面会造成官员在行政决策中无从避险,另一方面会造成“严”制度“虚”落实。此外,应建立在责任事故发生之前对行政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的制度,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失职不当行为进行追究,让行政问责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坚持有错必纠。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些地方不敢容错是因为政府自身动态纠错能力不足。实际上,敢于承认过错、敢于纠正过错,不但是责任政府理念下权责一致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对领导干部加强从政修养的要求。如果已发现决策失误,就应重新履行科学论证、征求民意等法定程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人民的谅解。如果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错就错甚至搪塞推责,其危害比错误本身更严重。应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行使标准、运行流程、监督制约制度。这不仅是为了使问责有法可依,更是为了及时纠正政府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