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一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鉴于:
1.甲方拥有位于(工商执照号码为:)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经营权,面积为:,经营范围为:;
2.甲方保证该商铺经营手续齐全,并具有经营药品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且甲方欲对外转让该商铺经营权,乙方自愿受让该商铺经营权。
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商铺概述
1.1该商铺位于处,工商执照登记字号为:。
1.2该商铺中设备、设施及商品、药品详见附件一。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该商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该价款包括该商铺经营权以及该商铺中所有设备设施、商品药品及甲方已付所有房租。
2.2甲方已将房租支付至年月2.3甲方支付商铺交接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税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
三、商铺的交接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接该商铺及其中设备、设施、药品、物品,双方应制作交接清单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四、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纠纷、药品质量纠纷及其他纠纷),商铺交接前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5.1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商铺及其中设备、设施、商品、药品,甲方应按转让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如该商铺交接前存在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纠纷、药品质量纠纷及其他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评估费及拍卖费)。
5.3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商铺转让价款,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评估费及拍卖费)。
六、其他
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
6.2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二
转让方(甲方):_______叁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由于经营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宾馆转让乙方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宾馆整体转让乙方经营。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整,经营权即由乙方所有。
三、乙方如需变更,甲方负责提供协助。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续签该酒店房屋使用协议。
四、甲方把宾馆现有的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全部转让乙方,包括柜台桌椅、空调冰箱、装修、饰品等物品。
五、甲乙双方协议生效后,宾馆转让前的债仅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接管宾馆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协议生效以后,如因甲方债务问题引发纠纷,对宾馆经营产生影响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经营产生亏空的,由乙方负责。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四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商定,甲方将营业中的商铺转让给乙方,并就有关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铺面的商铺(原为“黔味坊”)转让给乙方使用,原建筑面积约为_平方米(改造后约为_平方米),乙方享有原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效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转让费付清后,甲方协助乙方与房东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更变手续。
二、甲方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到20_年11月20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1985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递增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商铺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乙方按时交纳租金及水电费、闭路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与甲方不再有任何连带关系。
三、转让后商铺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其他设备归乙方所有(附设备清单),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约,由乙方与房东商定,如中止租赁,一切设备和动产归乙方所有,装修等不动产归房东所有。
四、乙方在20_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上述费用包括装修、装饰、设备的费用。
五、转让后乙方自行办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也可将原有的证照自行过户,费用乙方自理。乙方接手前即20_年10月1日前,该商铺的债权债务和存货由甲方负责承担和处理,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和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4000元的.营业损失和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1万元保证金不再退回给乙方,如果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除退还乙方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50%的违约金。
七、如转让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如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商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五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位于的商铺转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租费为元(大写:),甲方应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安排乙方与该商铺的房东(该商铺产权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年月日预付甲方转租定金元整(大写),乙方支付定金的三日内,甲方应安排乙方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待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且甲方交付商铺后,乙方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租费余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已付的定金转为乙方预付甲方的转租费。上述转租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房东的押金、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房东应退还的押金等费用相应归乙方所有。
三、交接日期: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的日内将商铺腾空并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该商铺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保证房东同意甲方转租商铺予乙方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应保证在交付该商铺之日前结清已产生的所有水电、税费、及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商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若发生以下情形,导致合同不能覆行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须双倍退还转租定金给乙方:
1、如非因乙方原因,自乙方支付甲方转租定金天内,乙方未能与房东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房东未书面承认转租协议;
2、如果本合同签订前已发生导致该商铺不能正常经营及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已下令拆迁商铺等,甲方应双倍退偿全部转租费,并赔还乙方接手该商铺的装修损失费。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区
个人商铺转让合同 篇六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商铺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商铺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年月日,月租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整)。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该合同约定由乙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甲方领回交纳的押金,押金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金额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金额。
第四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由乙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1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