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承包合同 (一)
甲方:
乙方:
由于市场混乱,未有规范,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州内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州外有关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在吉首市设点抬价抢购、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汽车,造成市场无序,恶性竞争,致使乙方经营巨额亏损。为了弥补历年亏损,特与甲方签订如下承包协议。
一、乙方与甲方签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承包经营业务叁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承包期内,吉首市如果有第二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或机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三、在吉首市如果市场规范,没有州内、州外第二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或机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叁拾万元。
四、甲方原欠乙方的捌万伍仟元借款,应在签订本协议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原来给乙方租赁的经营场地,(州再生资源公司土产站仓库3.5万元+该公司原乾州站办公室场地、仓库2.5万元,合计6万元)乙方每年按原来的时间如数上交,甲方不得再增加金额。如果上级要求甲方达标升级改造等原因,甲方不得影响乙方经营报废汽车,并且其达标升级改造建设的一切投入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上交的承包金中例支。不够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一切费用。
六、甲方内部股东股金转让、项目开发、到银行或其它单位、个人手上借贷、借款、担保等,未经乙方签字的,乙方概不认可。
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解除乙方董事职务。甲方不得侵害、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八、甲方原来或今后未经乙方签字同意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概由甲方负责。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浴池承包合同 (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条约
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 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浴池承包合同 (三)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承包车辆协议:
一、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营运,承包费每月 元。
二、承包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给甲方交押金(大写) 元(小写) 元,在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确认完好无损,无违章记录,并没有拖欠甲方承包费的情况下,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客户运营市场低迷状况时或找作何理由终止合同,甲方押金不予退还,全部扣除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现时甲方检查车辆行驶过程,每行驶8000公里必须更换一次机油、日常维护、修理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监督,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车辆在承包期内,该车的养路费、二级维护、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负责。运管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车辆正常磨损下的车辆三保由甲方负责。如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除此以外,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停运期间损失费。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不予退还。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呆将车辆转借或交于指定驾驶员之外的第三者驾驶,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以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信运损失费。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保管好车辆及车辆的所有证件及随手工具,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抓好安全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连带责任。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倒卖该车或任何零部件,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乙方不可逃逸,如是逃逸责任自负,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该车质押、典当、变卖、转租,如发生上述情况,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在合同期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用该车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生此类事情,责任由乙方负责,如造成车辆停运,由乙方赔偿甲方停运损失费。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违章被电子抓拍,罚款由乙方自负。在合同到期后,乙方的押金,经甲方检验车辆无违章记录后方呆退还,双方如有异议可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受法律保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浴池承包合同 (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于昌黎县大蒲河镇杨家营村村南,地块名为“贾家坟”,土地亩数为3亩,东临贾玉林承包地,西临贾志宏承包地,南临卜营村的土地,北临贾志广的承包地。
二、租赁期限为10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三、该承包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1000元,一年一给付,给付时间为上打租,即于每年的8月9日前给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的用途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包括种植农林作物,进行畜牧养殖等。
五、甲方允许乙方在该块土地上兴建进行农业经营等所必须的临时性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租期届满时,临时性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由乙方负责拆除并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则因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归甲方;如其它单位、组织、个人等因需使用该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须征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由种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须保证交地时水、电、路等畅通无阻,履行期内,如出现水、电、路等人为障碍,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有关机关、个人协调解决。
九、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承包地以转包、转租等形式将承包经营权再流转给第三人,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赔偿。乙方无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如乙方在该承包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兴建临时设施、建筑须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则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浴池承包合同 (五)
甲方:
乙方: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经公司项目部研究决定,将本工程的电器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备注:包括施工现场的总线、配电箱架设及零时用电搭接、生活区零时用电搭接及维修等),实行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范围
本电器工程由乙方承担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文明施工、爱护公务、节约材料、工完场清、线管、电料堆放整齐,工种之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工期、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自进入工地开始,按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天数,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前或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电器工程按项目部指定的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延期一天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应严格按图施工,做到配料准确,每道工序完成后,由甲方会同监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乙方应精通图纸,结合有关设计规范施工,不得出现配料不准确、乱裁乱切等现象,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电器按国家规定验收操作施工应达到规范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预留的开关、插座、灯具架设位置等,如出现偏差或移位等现象,由乙方自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派人处置,费用有乙方承担。
4、施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
各工种施工操作,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发现问题,应按照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导和意见及时修正,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甲方人员的命令,甲方及监理人员有权当场处罚。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电器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以图纸设计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备注:图纸设计以内所有电器架设)。
2、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雇人元的花名册、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为解决乙方人员的正常开支。甲方先按工程量的60%分期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到年底结算工程量的95%,预留5%的保证金,两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其他事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出必须经门卫检查登记方可出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保证本工程符合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施工期间,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要征得项目经理同意方可离开,否则影响工程进度和其他工种施工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树立安全意识,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享受保险公司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对施工工地的任何材料都要节约和爱惜使用。发现浪费或故意损坏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其余损耗材料由乙方负责赔偿。严禁偷盗工地财物,对偷盗人员发现一次按其相应价值的一百倍罚款。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供应材料,但不得造成积压。
5、协议之外的零星工程及甲方必须承担的费用,由甲方结算。
6、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分配由乙方自主决定,与公司和项目部无关,亏盈由乙方自负,不得以任何借口找公司和项目部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一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对工程造成影响的,除违约金外,其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应,工程竣工之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