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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2023-11-02 21:39:01合同模板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须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买保险。

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护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出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

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维修,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伤亡事故,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经营损失。

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_______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扣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殊原因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

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

十、燃油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车退役后,此车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过户。

十一、乙方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在更车期间无法更车,乙方应按该车市场价格赔付甲方全部车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_____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为避免纠纷,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将一辆出租车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租车时,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其租赁押金。

二、租赁期限年。租金每月元整,押金元整,甲方在乙方付押金与租金后,交付乙方车辆,租金自签订之日起每3个月一交。

三、车辆在签定合同之日起日内车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签定合同日后车辆所有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得退车,如要求退车,甲方扣除乙方所交违约押金50%做赔偿费,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车交还甲方时,车辆完好无损,原样送回。保持乙方接车时的原状,一个月后支队查无违章,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五、租赁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不得转包他人或转让,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车辆非法营运、中途违约或抵押,如有不规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全部租赁押金,终止合同,并可依据协议和有关条文在当地法院对乙方进行起诉,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六、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劫、被扣、交通事故、闯红灯、人员伤亡、车辆维修、车辆手续丢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和少交纳租赁费用。

七、此车只许在本市内营运,手续费用齐全,公司开例会,卫生检查等其它事由乙方负责,如不服从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八、国家发放的油补贴、车辆的所有补贴都与乙方无关。

九、在合同期限内,车辆的正常保养及维修、换机油、大修等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每年的车辆年检、计价器、营运证、公司管理费及经营权使用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