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篇1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综合事务部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篇2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篇3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统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奖优罚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并给员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据。根据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归口部门
2.1公司业务室为考核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考勤管理
3.1作息时间
3.1.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1.3实行每天7.5小时工作制。
3.2考勤须知
3.2.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工资10元。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处理。
3.2.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者以旷工0.5天计算。
3.2.3旷工处罚规定
1)旷工0.5天—3天者扣罚实际旷工天数的三倍日基本工资。
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员工自动离职.
3)连续旷工时间15天(含)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3.3考勤汇总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篇4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 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 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10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100元。再经发现,扣除300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调)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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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 8 点半到下午 6 点,午休为 1 个半小时 (12 : 00-13 : 30 )。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 考核制度全勤奖:每月 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下班: 17 : 45 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 ( 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迟、早退 0-1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迟到、早退 16-30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2%;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迟到 30-4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在 30 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 6 天( 48 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四、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财务部。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篇6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
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