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1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
3、外来人员(家长、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登记人员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离园时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园。
4、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中途有幼儿的家长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防止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尽量保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7、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2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
三、早班和晚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名方可离岗。
五、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一)幼儿基本情况如: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及服药(药的名称、剂量由家长填写)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二)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三)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六、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八、交接班记录本、服药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存档,平时要随时抽查。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3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
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
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
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
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
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
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
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
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
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
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
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
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11、幼儿园每学期都须安排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2、集体教学活动时间应遵循小班15—20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大班末期可适当延长到35分钟)的规定。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
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
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
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
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
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教案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
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
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
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
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保证无污迹及臭味。
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
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
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
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
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
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
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心幼儿园具有指导、督查本乡民办幼儿园的职能,每学期指导、督查民办幼儿园不得少于1次;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4
一、家长出入幼儿园要服装整齐,仪表整洁,不穿拖鞋,不穿睡衣。言行举止要讲文明礼貌,成为幼儿表率。
二、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每月25日-30日)交费。如幼儿因病、因事缺勤及时请假。
三、尊重幼儿,尊重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家长会以及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幼儿情况,提供意见和合理建议,主动配合幼儿园及教师完成教育任务,共负教育幼儿的责任。
四、孩子间有矛盾、纠纷,家长不得私自随意斥责、恐吓幼儿,应采取积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孩子或向教师反映,由教师妥善解决,以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讲究卫生,进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疗。
六、爱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朵,教育幼儿爱护园内的各种玩具,体育器材及各种设备。
七、注意安全,有事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时,进门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以防幼儿丢失。接孩子后请于晚间六点前离园。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5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初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换班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5、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
如属不合理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物品,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领取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保管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毁、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篇6
为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本规定所指扣除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和。